关于《上海市人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草案)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 2023年04月03日 )

《上海市民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沪民防规[2021]3号)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14日。在有效期将届满前,市国动办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修订。现拟暂定修改文件名称为《上海市人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

自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国防动员”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上海市人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草案)意见。期间,共收到0条网上反馈意见建议。



地址:复兴中路593号 | 电话:24028888 | 邮编:200020
copyright©2009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办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