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人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修改意见的公告 ( 2023年02月23日 )

《上海市民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沪民防规[2021]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14日。现有效期将届满,我办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地址: mfbfgc@163.com
  传真:021-64723010
  来信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政策法规处,邮编:200020

咨询电话:24028633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5日。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相关稿件:

关于修订《上海市人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的草案说明

上海市人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 (修改征求意见稿)

关于《上海市人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草案)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上海市人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修订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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