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草案)》决策背景 ( 2025年09月30日 )

  202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发改国防规〔2024〕1450号,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同时废止。

  鉴于此,市国动办于2023年11月印发的《上海市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沪国动规〔2023〕2号)需修订相应条款以满足上位文件要求。2025年5月,市国动办防护工程处成立编制组,起草了《上海市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草案)》”),旨在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在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及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开展质量检验检测活动的从业行为管理,同时取消相关备案管理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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