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 2025年03月17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国动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行政许可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深化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创新,推动人民防空工作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助力上海营商环境优化和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变动

  市国动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

  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2.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全年未新增或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规范,9月新增委托长兴岛管委会实施上述2项事项,无其他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或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办理流程与实施规范

  2024年,市国动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中,“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通过行政协助方式办理174件,“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通过一网通办由我办单独办理1件,“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13件,“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0件。

  (三)网上办理与服务优化

  市国动办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受理和办理,实现网办率100%。同时,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了人防工程报建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日常监管

  市国动办对新开工的257个人防建设工程和402个竣工验收阶段人防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了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共开展监督检查1984次,开具整改通知单311份,暂缓施工指令单17份,确保人防工程建设符合标准。

  (二)重点监管

  根据国家人防办推进重点地区人民防空工程统筹建设和集约开发地下空间的要求,市国动办制定《上海市重点地区人民防空工程统筹建设管理规定》,完善人民防空工程布局,加强互联互通,提升上海城市整体防护效能。

  (三)联合监管

  市国动办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联合开展检查,抽查合格率为93.2%。与市市场监管局对5家检测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对问题企业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信用监管

  市国动办修订印发了《上海市国防动员领域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上海市人民防空行业经营主体信用监管规定》,建立信用评价系统,实现人防从业企业信用动态评分结果在市信用中心的同步公示。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优化城市更新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市国动办制定《关于本市城市更新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的管理规定》,对城市更新项目中的人防工程实施集中修建,提升防护单元面积标准,减少平战转换工作量。

  (二)“免申即享”工作机制

  市国动办持续优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利用“两页”向多家企业相对人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政策,通过跨前服务、精细指导等帮办方式,帮助相对人完成线上申请办理,实现了“建设骨干民防工程资金补贴”事项“免申即享”办件比率100%。

  (三)优化政务服务

  市国动办持续优化政务服务,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企业办事效率。

  (四)数字监管创新

  市国动办在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运营中台发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从业主体系列合规指引”,明确了人防工程在设计、审查、施工、监理、防护设备生产、安装、检测、使用和信用修复等各环节的合规标准与操作流程,引导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从业主体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人防工程的管理水平。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市国动办持续推进市区人防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年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1份。

  (二)案卷评查

  市国动办对全市人防系统2024年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议检查,随机抽取案卷33份,制定系统内评查报告,指导各单位建立整改措施清单。

  (三)工程项目巡查

  市国动办对80个区管人防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安质监巡查,覆盖全部安质监事权下放区域,共开具整改单52条,要求辖区人防管理部门开具整改单项目22个,暂缓施工指令单1个。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改革推进下,人防部门与住房建设等部门的协同监管、综合监管需求日益紧迫。二是物联感知、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需要进一步拓展,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人防工程管理需求。三是部分企业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理解不足,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规风险。

  (二)改进措施

  一是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建立全流程、多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联动。二是科技赋能监管,依托科技手段,推进线上监管、远程监管,开展人防建设工程线上监管,实现信息数据上链共享。三是信用监管强化: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推进信用评价数据采集工作的常态化,结合信用评价系统落实分类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参与项目的监管。四是企业服务优化:加强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针对信用评价分数较低的企业开展一对一重点法治宣贯,结合日常执法办案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宣贯,提升企业合规意识。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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