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谊兴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资格延期办理结果的公告 ( 2021年08月23日 )
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服务指南》(编号:RFXK—03,发布日期:2017年5月18日)有关要求,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在收到上海谊兴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资格延期申请材料后,对上述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企业资格延期申请办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同意上报审批企业
1、上海谊兴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2、上海众幸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辰酉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4、上海正承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5、上海倚江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6、上海五灵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7、上海崮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经核查,上述企业符合资格延期的条件要求,我办同意其资格延期申请,其《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资格延期申请材料已上报国家人防办审批,待国家人防办审批同意后换发新证。
二、不予受理企业
1、上海保舜民防设备有限公司
2、上海喜拓民防设备有限公司
3、上海盟易民防设备有限公司
4、上海昱盾民防设备有限公司
经核查,上述企业不符合资格延期的条件要求,我办不予受理其资格延期申请。
三、处理结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上海保舜民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喜拓民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盟易民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昱盾民防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就资格延期所要求的条件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在整改期满后完成整改的企业,其生产的防护设备产品不得在本市销售。
特此公告。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