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准》政策解读 ( 2026年04月24日 )
一、制定目的
为落实国家新文件、新标准要求,同时为满足人防工程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使用和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技术文件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标准。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标准》
3.《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
4.《上海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程技术标准》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已建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物资库工程的人防标识设置与更新完善。兼顾人民防空工程可参照执行。
四、标准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该技术文件的编制目的和实施范围。
2.总体要求。对人防工程标识系统的分类、设计、安装及使用要求等进行规定。
3.导引标识。明确导引标识由人防工程外部导引标识,战时主、次要出入口口部导引标识,防护单元内部导引标识组成,规定了具体设计安装要求。此章节中对本市人防工程停车位禁止与限制区域标识进行了规定。
4.管理标识。明确管理标识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牌、防护(化)设备房管理制度牌组成,规定了具体设计安装要求。
5.设施标识。明确设施标识由功能房间标识和平战转换标识组成,规定了具体设计安装要求。
6.设备标识。明确设备标识由人防门标识、防护(化)设备标识牌、通风方式显示标识组成,规定了具体设计安装要求。
7.管线标识。明确给排水、通风等设备管线标识的具体设计要求,电缆管线标识牌的具体设计安装要求。
8.附录。包括防护(化)设备房管理制度牌示例,功能房间标识牌示例,防护(化)设备标识牌示例,平战转换标识牌示例和人防标识平战转换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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