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工程网格化运行标准》的政策解读 ( 2023年02月13日 )
为落实《2022年上海民防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规范民防工程网格化管理监督行为,提升民防网格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市民防办2022年度制度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一网统管”工作要点,起草修订了《上海市民防工程网格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8月24日,市办印发《上海市民防工程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民防工程网格化管理平台上线运行两年多,功能模块不断完善,既有管理办法、运行标准已经无法满足当前需求。
起草文本参考依据:
《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2013年8月5日市政府令第4号)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工程处起草完成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征询了各区民防办、监管中心的意见,同时,也通过民防网站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在此基础上,工程处又进一步对《管理办法》的条款进行梳理修改,再次修改形成了《管理办法》,并向秘书处(数字化专班)、法规处、监管中心、大数据中心民防团队相关处室及相关单位征询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草拟形成了文本评审稿。
三、主要修订内容
《管理办法》修改相关内容:
第四条(单位职责) 由于单位职能改变调整了单位职责。
第五条(管理内容)增加了退出民防序列工程的管理内容。
第六条(检查频次)明确了检查频次。
第八条(管理流程)调整了管理流程:分为一般流程、简易流程、自动发现流程(物联设施设备智能监测)、市民热线等转派流程四种处置流程。
第十一条(案件处置)违法违规的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物联监测)增加了通过物联设施设备、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监测报警相关发现机制。
第十五条(社会监督)、第十九条(网格监督员的管理)等相关内容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四、意见采纳情况
通过征询各区民防办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徐汇区提出了针对检查频次、处置要求、处置时间等相关内容4条意见外,其他15个区民防办和社会公众均无意见。同时,汇集了秘书处2条、法规处4条、监管中心8条、大数据中心民防组1条等单位意见,经对征询意见汇总分析,工程处吸收采纳了相关意见。
根据专家的意见,增加了处置流程的流程图;增加物联感知的巡查相关内容,并最终形成目前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