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工程标识系统技术标准》 政策解读 ( 2022年07月01日 )
一、制定的目的
为打造与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民防工程形象,规范本市民防工程标识系统,使民防工程得到正确识别、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有效发挥战时防护效能。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上海市民防条例》(1996年6月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发布 根据2018年1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4.《公共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2017)
5.《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
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 20501.1—2013)
7.《应急导向系统 疏散掩蔽用图形符号》(GB/T 38605—2020)
8.《应急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GB/T 23809.3—2020)
9.《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
10.《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 08-7-2021)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防工程停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防〔2021〕120号)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和已建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物资库工程的民防标识系统设计和更新完善。兼顾设防工程参照执行。
四、主要条款说明
主要内容共有八部分及附录,分别为:
1.总则,明确该技术文件的编制目的和实施范围。
2.总体要求,对民防工程标识系统的分类、设计、安装及使用要求等进行规定。
3.导引标识,明确导引标识由民防工程外部导引标识,战时主、次要出入口口部导引标识,防护单元内部导引标识组成,规定了具体设计安装要求。此章节中对本市民防工程停车位禁止与限制区域标识进行了规定。
4.管理标识,明确管理标识由民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牌、民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牌、防护(化)设备房管理制度牌组成,规定了具体设计安装要求。
5.设施标识,明确设施标识由功能房间标识和平战转换标识组成,规定了具体设计安装要求。
6.设备标识,明确设备标识由人防门标识、防护(化)设备标识牌、通风方式显示标识组成,规定了具体设计安装要求。
7.管线标识,明确给排水、通风等设备管线标识的具体设计要求,电缆管线标识牌的具体设计安装要求。
8.使用管理,明确民防标识系统维护管理的责任人和民防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
9.附录,包括防护(化)设备房管理制度牌示例,功能房间标识牌示例,防护(化)设备标识牌示例,平战转换标识牌示例和民防标识平战转换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