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省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信息报送的公告(已废止) ( 2022年12月16日 )

各相关单位: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外省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信息报送(仅限阀、活门类产品(含防爆地漏)、过滤吸收器和运用新技术新材料研制定型并纳入国家标准的防护设备)”公共服务事项已于近日发布,各相关企业可按照本市“一网通办”该事项“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企业信息报送。

企业在申请办理该信息报送事项时,应按申请时的承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对符合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完成信息录入的企业,在取得《外省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信息报送反馈表》后,其企业信息将在市民防办官网“从业企业资质信息”栏进行展示。

为方便企业办事、降低可能的疫情传播风险,暂不收取资格认定证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相关企业可提交材料扫描件,我办通过数据核验相关材料,核验一致的视作对材料原件审核并受理。

企业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及已在本市信息登记或备案的企业,应重新办理信息报送,否则不予对外展示企业信息,有关变更包括:(1)资格认定证书或营业执照已作延续、变更的;(2)信息报送申请表中的内容已作调整的;(3)其他信息变更的。  

此告。


联系人:张洁馨;  联系电话:021-24028985;

邮  箱:jgchyjdk@mfb.shanghai.gov.cn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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