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工程维修养护暂行规定〉的通知》等20个文件的通知 ( 2025年12月31日 )
沪国动〔2025〕84号
各区国动办,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中共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年第2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下列20个文件:
1.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工程维修养护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民防〔2000〕87号);
2.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民防投资工程不再实行有偿投资办法的通知(沪民防〔2005〕84号);
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发布《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沪民防〔2005〕150号);
4.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民防工程房地产登记过程中民防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通知(沪民防〔2007〕46号);
5.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防〔2007〕131号);
6.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民防系统“准军事化”建设的意见(沪民防〔2008〕22号);
7.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委托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实施有关民防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沪民防〔2008〕50号);
8.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民防〔2016〕46号);
9.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工程维修养护估算指标》(SHA7-42-2016)的通知(沪民防〔2016〕99号);
10.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的方案》的通知(沪民防〔2017〕22号);
11.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办值班工作规定》的通知(沪民防〔2017〕54号);
12.关于印发《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规定》、《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程序》、《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维修养护估算指标》的通知(沪民防〔2018〕27号);
13.关于成立长三角区域人防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专题工作组的通知(沪民防〔2019〕72号);
14.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竣工档案报送范围》(试行)的通知(沪民防〔2020〕8号);
15.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中央补助地方人防经费管理办法(沪民防〔2020〕27号);
16.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用民防工程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沪民防〔2020〕69号);
17.关于创新方式拓展平台提高人民防空社会面宣传实效的若干意见(沪民防〔2020〕154号);
18.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用民防工程(含退出序列民防工程)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沪民防〔2020〕86号);
19.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办应对市直属公用民防工程突发事件行动方案》的通知(沪民防〔2021〕68号);
20.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防建设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与安装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沪民防〔2022〕78号)。
上述文件,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废止。
另,所有以原“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印发的文件继续有效。文件规定的职责和工作,由本市国防动员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