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4年05月13日 )

沪国动〔2024〕33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第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化之年,是实现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十四五”纲要、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释放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效能的关键之年。市国动办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围绕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增强国防动员能力,持续推进国防动员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更好的保障国防动员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建设和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国动系统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考核。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重要辅助读物,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提升国动系统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释放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效能、推动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牵头:机关党委、干部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参加: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二)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落地落实。充分利用“双月论坛”、“盾政轩”等平台,采取辅导报告、法治讲座、专题学习等形式,对全系统干部开展以党内法规、行政复议法、国防动员领域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带动全系统涵养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牵头:干部人事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参加: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二、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体系建设,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三)加强国防动员政策立法研究。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新时代国防动员工作的意见》和修订后的《国防动员法》,研究制定上海贯彻落实措施。密切跟踪掌握《人民防空法》修订进程和国家人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形成《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和草案。开展人防专业法律法规相关行政处罚条款细化研究工作,形成《人防专业法律法规相关行政处罚条款细化研究报告》。(牵头:政策法规处;参加:动员协调处、指挥行动处、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四)推进国防动员制度体系建设。编制印发《市国动办2024年度制度文件制定计划》。加强制度文件计划管理、过程管理、结果管理,及时开展“立改废释纂”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和报备制度。编印完成《上海国防动员政策法规文件汇编(2023年版)》。(牵头:政策法规处;参加: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五)深化人防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打造韧性安全城市,推进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人防工程达标建设和布局优化完善。巩固深化试点成果,全面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维修养护和安全使用监管,保障防护效能。拓宽人防工程公益化使用渠道。(牵头:防护工程处;参加:政策法规处、监管中心、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六)开展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出台本市落实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方案,完善军事设施保护制度措施、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广泛开展军事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军事设施保护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提升军事设施保护质效。(牵头:防护工程处;参加: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七)协同完善依法征兵制度机制。协同兵役机关进一步完善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市政府征兵办运行细则。协同兵役机关研究拟制本市征兵命令和征兵“五率”考评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征兵工作程序规定和制度规范。(牵头:兵役征集处;参加: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八)深化浦东人防改革。推动现有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加强对试点制度规范的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的成效宣传。组织制定修订相关政策制度,加强试点制度规范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立足工作实际,破解管理难题,组织研究后续人防改革试点需求。(牵头:政策法规处;参加: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九)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7.0版行动方案,组织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信用“三清单”。探索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一业一查”创新模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牵头:政策法规处、科教信息处;参加: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十)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效能。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普通程序适用,提高管理效能,形成法治预期。以信用监管为基础,落实“四个一”工作任务。应用一个系统,推进上海人防行业信用评价系统应用,做到市区国动部门会应用、有数据、真评价。完善一套规范,建立监管对象目录库和监管人员目录库,制定完善监管实施细则。开展一次评价,重点针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设计、监理领域的从业企业开展信用评价。组织一次评议,重点评议对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否及时归集,是否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有关通报文件等为依据。(牵头:政策法规处、科教信息处;参加: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相关处室)

  (十一)加强数字化法治保障。建立国防动员数字化转型总体架构,推进有关项目立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业务流程再造,推动国防动员领域政务服务“指挥精准”“公平可及”。推动“一张图”建设,深化“随申码”在国防动员领域的应用,加快“随申码”人防工程及宣教场所等标准化管理应用,再造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能级。推进国动信息链路延伸,完善文电传输、视频会议、通信保障等功能。(牵头:科教信息处;参加: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十二)推进多方协同参与的社会共治。发挥人防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会员企业守法经营,维护行业信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同住建、规划资源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大力推进人防工程行业企业的联合监管。在长三角区域人防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暨国防动员协同发展机制。(牵头:政策法规处;参加: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市民防协会、市民防工程行业协会、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强化落实执法责任。每季度开展执法办案情况统计,掌握各执法单位办案情况。组织一次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现全部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全覆盖。通过案卷评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考核办法,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牵头:政策法规处;参加:监管中心、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十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开展法治实务岗位之星培树活动,采取“政策解读+案例教学+经验交流+实践练兵”培训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水平。针对具体案例,采用细化执法依据解释,运用信用监管、联合监管、联合惩戒等方法手段,解决执法依据不足、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编印行政执法手册(政策篇、实务篇和操作篇),收录市区执法单位常用法律依据、制度文件、文书模板、实操问题,提高执法人员实践能力。(牵头:政策法规处;参加:监管中心、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十五)提高执法办案效能。制定和公布《市国动办202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在综合利用人力和物联感知等科技手段加强行政检查发现案件线索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服务各区国动办积极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群众举报、街道社区管理、城市网格化平台等渠道,建立完善违法线索发现机制。依托全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加强执法办案流程、文书及证据资料收集等办案全过程管控。推进检查业务平台与执法平台的数据对接建设,从源头上狠抓有案必立、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牵头:政策法规处、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参加: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十六)推进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市区执法联动,推进疑难案件市区联动办理。结合执法办案例会,组织典型案例和重大疑难案件研讨。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测机构“综合查一次”的监督检查。加强与住建、房管、规划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司法机关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行刑衔接等机制。(牵头:政策法规处、监管中心;参加: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五、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程序后,提交集体讨论决定。落实专家团队、法律顾问、行业协会、从业企业和社会民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牵头:秘书处;参加: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十八)强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牵头:秘书处、政策法规处;参加: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十九)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干部职工合规意识,彰显常态化动态化监督震慑效果。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坚持标本兼治,以审促改、以审促治。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根基上消除隐患,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牵头:政策法规处;参加:动员保障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六、夯实法治宣传基础,深入推进重点普法

  (二十)健全完善普法宣传体制机制。调整完善《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法治宣传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融媒体的协同联动,将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内容纳入大宣传格局。通过国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及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执法工作、法宣工作等相关活动信息。(牵头:政策法规处、秘书处、科教信息处;参加:宣教中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二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宪法宣传日、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年度集中征兵等时间节点,依托法治文化品牌阵地、人防工程、疏散地域以及基地、地铁和公交站点等平台载体,开展以国防动员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宣传。积极推进以民防科普教育基地为基础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牵头:科教信息处、兵役征集处;参加:秘书处、政策法规处、宣教中心、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国防动员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协同抓好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策法规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处室、各单位对照年度要点,推进任务落地。(牵头:政策法规处、干部人事处;参加: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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