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3年04月25日 )

沪国动〔2023〕23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第3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的起步之年,也是办党组确定的“狠抓落实年”。市国动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增强国防动员能力,不断提高国防动员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国动系统干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考核,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专家授课等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国防动员改革、推动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理念和法治素养。印发《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双月论坛”、“盾政轩”等学习平台,采取辅导报告、法治讲座、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对全系统干部开展以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人防法等国防动员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带动全系统涵养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理念和法治素养。

二、加强国防动员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法治保障

(三)加强国防动员政策立法研究。结合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梳理分析本市国防动员法规规章现状,研究制定推动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制度。结合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改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开展《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修改立法研究。

(四)推进国防动员制度体系建设。编制印发《市国动办2023年度制度文件制定计划》。加强制度文件计划管理、过程管理、结果管理,及时开展“立改废释纂”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和报备制度。编印完成《上海民防制度文件汇编(2022年版)》。

三、发挥法治有力保障作用,提升国防动员能力

(五)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设施管理。落实人防工程专业规划,优化布局、改善结构,提高防护效能。在五个新城、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一江一河”沿岸等重点地区,实施人防工程统筹集约建设。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结合大型地下空间、公共地下停车场、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落实兼顾设防。实施防护工程和人防专业队伍平战转换试点。推进上海市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和人防疏散基地建设。

(六)完善落实兵役征集政策法规制度。依据新修订的《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协同开展《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修改立项调研。协同开展兵役征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采取街道(镇、乡)自查、区普查和市组织抽查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兵役征集法律法规情况实施检查。

(七)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政策制度,完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保护区域划定和调整,清理、规范标志牌设置。广泛开展军事设施保护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督查、检查评估、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

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八)持续推进浦东新区人防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浦东人防改革2.0版试点经验,积极争取、主动承接国防动员创新试点,协调推进新域新质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发挥开路先锋、示范引领、突破攻坚作用。

(九)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修订信用信息修复办法、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信用监管规定及评价标准等制度文件。加强同住建、规资、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强化监管效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不断优化“一网通办”,便捷企业办事。

(十)加强人防数字化转型法治保障。深化“一网通办”建设,规范“一网统管”应用。加快人防数字化转型,完善建设工程人防审批系统,动态更新人防工程基础数据库,加强智能监控、物联感知、BIM技术应用。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强化数据分类治理,提升运行效能。

(十一)不断推进多方协同参与的社会共治。发挥人防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会员企业守法经营,维护行业信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同住建、规划资源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大力推进人防工程设计、监理、审图、测绘、检测和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等企业的联合监管。推进长三角区域人防行业市场一体化,做实长三角人防科研协同创新服务中心。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强化政务公开

(十二)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程序后,提交集体讨论决定。落实专家团队、法律顾问、行业协会、从业企业和社会民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十三)强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六、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十四) 推进执法案件全过程在线办理。加强对在线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情况网上查询功能的运用,制定行政执法管理数据标准,推进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全方位、全流程、智能化的行政执法业务监督和场景化、主题式的执法数据分析。

(十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救济渠道等信息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加强2022年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运用,督促执法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十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落实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要求,树立严的基调严的要求,严格执法,严格处罚,指导各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形成声势和震慑。建立完善执法例会制度,加强对典型案例进行教学讨论和案例剖析,搭建重大疑难政策法律咨询研讨平台,及时提出对策、解决问题。持续加强执法案例梳理和对外宣传,建立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人防法治环境。

七、夯实国防动员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十七)健全完善普法宣传工作机制。调整完善《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内容纳入办大宣传格局,建立法治宣传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融媒体中心的协同联动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执法工作、法宣工作等相关活动信息通过国动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新媒体阵地及时发布。

 (十八)创新落实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宪法宣传日、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年度集中征兵等时间节点,依托人防工程、疏散地域和基地、地铁和公交站点等平台和载体,开展社会面国防动员法治公益宣传。积极推进以民防科普教育基地为基础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八、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十九)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国防动员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协同抓好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策法规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处室、各单位对照年度要点,推进任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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