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3年01月16日 )

沪民防〔2023〕2号

市委、市政府:

按照《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工作材料的通知》要求,市民防办党组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民防法治政府建设总结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民防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市民防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把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民防工作大局,进一步优化民防管理机制,强化民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民防政策法规文件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民防行政执法,加强民防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防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2022年度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部署,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考核,落实每月法规、案例教育制度、每季度专题辅导制度,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专家授课等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民防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召开民防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按照《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要求,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等内容纳入年度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学习要求,做到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三是利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辅导报告、专题培训、双月论坛、法治讲座、盾政轩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四是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2022年6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办党组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会前,汇编了重要文件,下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法理和哲理》等书籍,以及辅导课件,参会同志在会前进行充分自学,并结合学习和实践、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法治与改革深化、业务发展、队伍建设等,撰写学习心得,开展交流研讨,通过深入学习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等,增强政治自觉,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民防依法行政能力和民防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的本领,全面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健全民防制度体系,提升民防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聚焦难点开展民防政策研究工作。完成民防工程停车位设置影响人防功能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方案。开展疫情防控、俄乌战争对人防组织动员的启示课题研究和人防门专项整治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组织投融资改革文件、长三角防护设备跨省销售等相关文件的研究论证工作。规范和加强决策咨询类课题管理工作,形成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指南(2022版),明确了6大类27个课题研究方向。加强课题研究计划管理,编制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实施计划,加快推进2022年度5个决策咨询类课题实施,并开展课题的立项评审和结题评审工作。

持续推进民防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三定”职责和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通信、工程建管、宣教科研、行政管理、财务国资、法治建设、党建人事、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等八大类工作,提出年度制定修订计划,形成《市民防办2022年度制度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并按照计划中制度文件制定的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制度文件制定工作。制定印发《上海民防技术标准规范制定计划(2022-2024年)》,明确编制部门、完成时间等,推进上海民防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建设。2022年,共制定制度文件26件,技术标准规范6件。编印完成《上海民防制度文件汇编(2021年版)》,并发至各区民防办和相关管委会,为全面推进民防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加强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起草完成《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对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等制度要求。加强对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并组织开展2022年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工作,形成《上海市民防办公室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情况表(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并在民防网站公布。全年,共审查和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城市法规全书数据更新工作要求,梳理我办在城市法规全书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并报送更新(新增)《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更新确认表》。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提高民防行政决策质量

对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本市重大行政决策“1+7”制度,规范民防重大行政策机制,1月份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并报办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年度民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上海市民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规定》”1项)。事项推进过程中,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会议决策”法定程序,共先后在民防网站2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次在民防系统内征求机关部门和基层管理人员意见建议,邀请有关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参加征求意见稿的评审论证,邀请法律界、物业管理企业、民防工程管理部门、民防工程设计单位等代表参与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对评出的4个低风险因素提出建议并明确化解方案,邀请3名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主任办公会议决策,同时将相关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予以公开,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到位,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四)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和能力

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起草完成《2021年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年报》,制定印发《2022年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明确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民防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我办获评“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

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确定解读重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并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拓展丰富解读渠道、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加强审核把关,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持续提升主动公开率。切实抓好重要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机构改革相关信息、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推进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发展情况等年度重要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全年,政务公开发布信息191条,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30条、“12345”97条、网上咨询和监督投诉116条。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浦东新区人防改革试点。在2021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人防投融资机制改革、长三角人防科研协同创新服务中心建设以及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相分离等改革措施的落地。目前,8项改革措施都已得到推进落地。委托市委党校启动改革成效跟踪评估,收集评估所需材料,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评估报告材料,并完成评估工作。2022年,我办的“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和综合配套改革”研究,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三等奖。

深化权责清单管理。形成《落实民防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做好信息公开、清单调整、制度清理、指导协调等工作。按照部署要求,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调整相关工作。对中央设定的人防许可事项进行认领、梳理,并做好后续相关事项名称、办事指南调整工作。

推进实施信用监管。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2022版)》。多次和市信用中心沟通协调,推进信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同时,推进监管事项的梳理和监管文书的制定。

做好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根据权责清单,编制调整民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组织、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做好办事指南调整、校核工作。研究民防工程使用费加收滞纳金调整事宜,形成《民防工程使用费加收滞纳金性质研究报告》。做好我办公共服务事项的增删调整工作,填报、校核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加强对协会的管理。加强对民防协会和民防工程行业协会的调研和指导,着力推进两个协会完善内部管理,促进两个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巡视整改的要求,对两个协会进行年度大检查。指导两个协会按照项目化要求,编制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推进落实。研究《市民防工程行业协会发展思考与需求》,推进民防从业企业学法用法,指导民防工程行业协会对民防从业企业(特别是民防防护设备从业企业)进行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民防行业工程质量和安全,指导行业协会做好开展民防行业评比达标表彰的相关推进工作。

(六)推进长三角人防发展,促进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建设

成立长三角人防科研协同创新服务中心。修改完善推进长三角人防科研协同创新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制定中心工作规则、主要职责和年度主要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成立长三角人防科研协同创新服务中心的通知》。克服疫情困难,组织召开长三角人防科研协同创新服务首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创新服务中心工作规则,各成员单位围绕促进长三角区域人防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强化科技赋能、科技支撑和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并就2023年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充分发挥各省市的优势,各扬所长,取长补短,促进区域人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加强长三角人防技术标准规范一体化建设。开展长三角人防技术标准规范交流协作、互学互鉴,印发《关于汇总长三角人防技术标准规范推进交流协作互学互鉴的通知》,上海率先将技术标准规范框架体系及相关制度文件提供交流。根据三省技术标准规范反馈情况,梳理汇总三省一市人防标准规范,形成《长三角人防指挥通信领域技术标准规范汇总表》和《长三角人防工程领域技术标准规范汇总表》,推进业务处室之间相互交流借鉴,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促进三省一市人防标准规范之间相互启发和融合借鉴。

(七)完善民防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为加强本市民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惩治民防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对民防领域行刑衔接案件的类型、办理行刑衔接案件的程序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强对本市民防领域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拓展民防监管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对建立民防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开展相关研究。

推进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2022年,市区两级共办理案件259起。其中区级办案数量124起,适用《免罚清单》不予处罚案件20起。作为全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按照系统建设要求和进度安排,积极推进市区民防行政执法上线应用,统一全市民防行政执法案由标准、文书标准和流程标准,市区民防办执法机构和人员基础信息、执法人员角色职责分配以及案号规则等数据的梳理及初始化入库,“电子证照”用证清单确认,政务外网环境建立和电子印章授权等。市级民防行政执法于1月上线应用,区级层面9月上线应用,目前已有70起案件在线办理。

组织开展编制案例汇编和执法办案宣传。加强本市民防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梳理了2016年至今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组织编制全市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主要侧重执法过程中需要把握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总结办案的经验教训和体会,供执法人员学习借鉴,共挑选梳理市区典型执法案例70件,积极参与全市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共推荐报送民防执法优秀案例8起,其中1起入围全市示范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梳理民防领域常见案件9起,通过民防网站向社会公布,树立“违法必究”的社会预期,更好地引导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2年,针对损毁、破坏民防工程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重点对拆除人防门开展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并在民防网站等公开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

推进落实民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市区民防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各项工作。针对市民防监管中心办理的宝华集团拆除人防门、铭谷防护设备企业违规签订合同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按规定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组织对全市民防系统2021年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议检查,共随机抽取案卷32份,组织专家集中评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要求,梳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暴力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不文明现象,形成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报送市司法局。对本年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以及去年存在的短板、不足等方面的改进完善情况等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

加强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协调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文件的起草审核;办理涉虹口区民防商厦、普陀区真建花苑相关信访事宜;铭谷防护设备厂相关违规行为处理;香港名店街相关问题跟踪处理;有奖举报相关问题研究等。2022年,共组织个别律师研讨7次,参与行政执法1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0份。完成年度法律顾问述职考评和、公开遴选和聘任等各项工作。

(八)积极推进民防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上海市第34届宪法宣传周)期间,在相关直属民防工程“民防法治宣传栏”和民防大厦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在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期间,在相关直属民防工程“民防法治宣传栏”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组织以《网络安全法》等为主题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民防系统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民防网站发布《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时组织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民防系统干部3次集中观看行政诉讼类案件庭审视频,进一步提升民防系统干部的法治意识。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第22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期间,全市共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等民防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六进”活动4819场次,参加活动近171.9万人次;组织各类人防知识技能培训讲座2022场、培训18.6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教育资料75万份;市、区、街镇按疫情防控要求开放人防教育培训基地近30个,接待居民、学生2万余人;全市1738所大中小学近212.8万名师生,参加学校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三个一”活动;利用地标建筑、核心商圈、商务楼宇、机关大楼和居民小区等场所、宣传栏、广告牌3700多块、显示屏4万多块(含市委宣传部社区公益屏)、宣传板报6800多块。积极塑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防建设、遵守民防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环境。

拓展民防法治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内容。挖掘依托媒体平台,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办主要领导通过“中国上海”在线访谈,宣传人民防空政策法规,并与市民互动,介绍上海人防建设成果,极大地提高了上海人防的影响力、覆盖面;依托市区两级电视台、上海民防和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和移动客户端等,创新开展人民防空系列宣传报道;各区联合融媒体中心,拓展线上宣传,发挥宣传矩阵作用。活动期间,本市共利用线上平台1371个,发布人防宣传稿件共计860多篇,新闻视频262条数,提升人防宣教“进网络”的质量、水平和实效,助力人民防空社会动员能力生成。充分利用市委宣传部三万多个社区公益宣传屏,集中推送国防人防主题宣传片和知识技能科普视频;利用全市直属公用民防工程“法治宣传栏”,开展国防、人防法治宣传;依托市、区、街镇三级民防教育培训基地,开展“人防知识小课堂,有你参与更精彩”等各具特色的线上主题活动。创新创作优质宣教产品,利用“民防科普机器人”,在人防疏散掩蔽演练背景下,与居民互动对话,普及防护知识、稳定群众情绪;制作发放海报、短视频、专题片、H5互动游戏、手机应用“卡片识人防”等新媒体类宣传产品;编印《生命与灾害》《上海民防之声》专刊、专版以及宣传折页等传统宣教资料;动员组织各街道乡镇、居村委,全覆盖、立体式投放,将海报、资料张贴、发放到全市各社区、学校,大幅提高人防宣传声势和显示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民防执法人员能够做到严格管理,持证上岗。平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但是也存在法律知识不够全面系统、法治思维欠缺等问题。主要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大,组织开展一线执法人员培训覆盖面不广。执法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大多采取邀请法律专家、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等讲授法律知识、解读法律法规等,民防行政执法办案实务、办案规程、执法文书、研讨行政执法案例等形式相对较少。民防干部对专业法、建设工程法和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和执行能力不够全面。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级别调整和奖励惩戒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法律法规等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不够,学习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是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不够全面,法律法规等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对公务员初任培训法律知识的培训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拓展民防法治宣传阵地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宣传载体、阵地还不够丰富,宣传内容还比较单一,互动性、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现有的资源,利用程度不够,与社会公益宣传阵地主管方的协调沟通不足,民防法治公益宣传对社会公众的宣传范围扩大不够。

三、履行民防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履行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办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推进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组织机关处室负责人和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2021年度述法工作。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 打造过硬队伍”会议和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办务会等,办党组书记、主任钟杰同志主持会议,会前亲自审阅相关材料,组织研究有关法政治建设工作事宜,对民防“放管服”改革、信用评价、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政务公开等作出专项部署;年中钟杰同志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全面巩固和加强民防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办主要领导从严审核把关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分解中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内容,推动民防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协调市委政法委将平安民防纳入平安城区测评体系。在去年底召开民防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的基础上,今年钟杰同志着重强调在执法体系、监管体系、行业生态体系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抓好执法考评,完善案件线索发现机制,突出普通程序应用,引导社会、市场主体建立预期。今年着力加强民防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抓实人防门专项整治,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人防行来健康有序发展,有关整治情况纳入年度民防综合业务考核评价。

召开2022年市民防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主要内容等。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民防行政执法和法治事务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夯实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总结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审议通过了2022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17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并将任务细化成具体32小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办党组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办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时,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四、2023年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市民防办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民防工作大局,融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民防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民防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民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完善民防政策法规文件体系,加强民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民防行政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民防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防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考核,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专家授课等教育培训活动。做到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坚持知行合一,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在法治建设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部署。

(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做好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把对法治的尊崇和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不断提升民防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三)履行民防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和谐民防、法治民防的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指导,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召开市民防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2023年度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四)不断完善民防政策制度体系

加强民防建章立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修订进程和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改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开展民防法规、规章修改立法调研,加强与市人大和市司法局沟通联系,待时机成熟纳入法规、规章立法计划。加强决策咨询类课题管理,完善课题征集、资金额度、档案管理等要求,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发布决策咨询类课题指南,下达课题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进落实。聚焦人防行业市场和政务服务一体化,深入开展长三角人防一体化法治建设工作。

推进制度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加强民防制度“立改废”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计划管理,制定印发《市民防办2023年度制度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并组织推进落实。规范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组织开展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做好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录入、报备等工作,确保民防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编印《上海民防制度文件汇编(2022年版)》,便于各级民防部门和民防干部学习运用。

(五)持续推进民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点抓好《上海市民防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向办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原则、议事范围、实施程序和监督要求,进一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前期论证、决策咨询、风险评估、法制审核、信息公开、实施评估等程序规范,进一步发挥专家团队、法律顾问、行业协会、从业企业和社会民众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专业咨询、建言献策的作用,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规范实施行政决策。贯彻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程序要求,提出审核要素目录清单,健全市民防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咨询和法律审核。进一步结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研究、议定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行政决策监督要求,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检组领导参加主任办公会、办务会、民防工作会议等,并在会上征求纪检组相关意见。同时,加强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明确督查督办考核的衡量分值占比。

(六)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及意见建议,及时予以回复,并注重办理结果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研究、议定和执行等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民防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和网上咨询。

(七)持续推进民防“放管服”改革工作

持续推进浦东新区人防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推广浦东人防改革成效经验,组织、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制度文件的制定出台,加强推广政策的社会面宣传。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本市《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研究修订《上海市民防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监管职责,细化监管内容,强化监管措施,实化监管效能。

推进民防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和权责清单管理。修订信用监管规定及评价标准等制度文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建立、落实,完善监管文书,加强同住建、规资、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强化监管效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不断优化“一网通办”,便捷企业办事。

(八)持续深化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建设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2023年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办公室例会,配合联席会议第三次年度会议承办方,做好年度会议筹备相关工作,编制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专题工作推进、党的二十大学习、经验交流、地市动态等情况,督促四个专题组按计划开展工作。优化联席会议各层级和单位的沟通联络协调模式,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等召开工作业务会议,开展调研议事工作,提升议事效率。

深化长三角创新服务中心工作。加强与创新服务中心的工作对接,对需要在联席会议层面上沟通协调的问题,发挥好平台作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制定并完善工作规则和重点任务清单,有效推动创新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

(九)持续强化民防行政执法

持续推进执法案件全过程在线办理。按照全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要求,实现全市民防行政执法案件统一赋码,统一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从源头规范执法案件管理,实现对行政执法案件“从源头到归档”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同时,对执法部门、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等信息,进行实时动态化管理。

 继续落实民防三项制度推进相关工作。对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救济渠道等信息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持续做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事中公示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公示工作。在使用民防系统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进行纸质记录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特殊记录方式,并及时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案卷并归档保保存。推进执法三项制度统计工作常态化,相关统计表按季度报送,做好民防三项制度总结工作。

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继续做好各区开展行政处罚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执法例会制度,加强对具体典型的执法案例进行教学讨论和案例剖析,搭建重大疑难政策法律咨询研讨平台,及时提出对策、解决问题。继续加强执法案例梳理和对外宣传,提升社会民防违法预期,营造良好的民防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挑选疑难案件,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具体行政执法办案全过程。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民防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培训、课题调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历史遗留问题、重要法律事务、重要合同谈判等工作。组织实施新一轮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十)持续推进民防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民防系统干部普法教育。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市民防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局、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本市民防工作实际,采取辅导报告、法治讲座、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市民防办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并通过组织法律法规考试等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围绕办中心工作,结合一个阶段社会热点问题,精心策划选题和辅导授课内容,不断改进中心组学习、“双月论坛”、“盾政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民防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和业务能力。

创新落实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社会面比较关注,“12345” 服务热线和政民互动中频繁出现的涉及民防管理问题作为主要宣传内容,依托民防工程、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地铁和公交站点等城市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民防法治公益宣传,建设展示人防主题、民防文化的新场所。推进民防法律法规等知识进入“学习强国”平台,利用民防微博、微信、抖音、微课堂、微视频、电子屏以及海报、警报试鸣通告等,线上线下结合,提升民防法治宣传实效。

特此报告。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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