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用民防工程(含退出序列民防工程)使用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 2026年08月24日 )

关于废止《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用民防工程(含退出序列民防工程)使用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动〔2026〕53号

各区国动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经评估,《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用民防工程(含退出序列民防工程)使用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沪民防〔2021〕136号)已不再适用,现决定即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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