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爱我国防”摄影大赛的通知 ( 2024年06月13日 )
沪国动〔2024〕46号
各区国动办,各区党委宣传部,市委各工作党委、市工青妇宣传部门,各区教育局,各区人民武装部,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区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各委属学校,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提升人防意识,决定举办2024年上海市“爱我国防”摄影大赛(以下简称“摄影大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2月
(一)开始时间:5月27日,在2024年上海市全民国防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启动
(二)报名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三)作品上传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四)作品评比阶段:8月1日-8月31日
(五)大赛结果公布和颁奖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六)作品展示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市国动办、市委宣传部、市教委、警备区政工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政府征兵办、市海防办
(二)承办单位:市民防宣传教育中心、市民防协会、市学校国防教育协会、东方绿舟、市人民武装学校
三、参赛范围
面向本市市民及学校、团体、企业等社会组织,设立专业组、校园组和社会组。
(一)专业组:媒体摄影记者、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
(二)校园组:分别有少年组(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和青年组(高中(含中职校)、高校在校学生);
(三)社会组:除专业组、校园组外的本市市民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集体。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应着重展现广大民众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生动实践,普及国防知识,增强防护技能,激发崇军尚武热情,营造爱党爱国爱军氛围。聚焦国防建设,体现国防建设成就,展现边防海防风貌、武器装备建设、训练演练以及征兵等画面;聚焦国防教育,记录各类国防教育主题活动生动图景,展现学校军训、军营一日游等活动;聚焦先进事迹,展现拥军模范、退役军人、军休干部风采;聚焦人民防空建设,展现防空警报、人员疏散、人防工程、防护救援、人防演训、人防宣传等画面。
2.参赛作品构图具备美学标准,视角独特,色彩影调鲜明健康,内容能讲故事。在客观真实的前提下,鼓励在影像风格、美学追求方面有一定创新。
3.作品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遵守国防、军队和相关单位涉军涉密管理规定,不得危及保密安全。
(二)技术要求
1.参赛作品应有相应的图片说明,包括图片名称、拍摄地点、图片故事、拍摄时间等信息,字数在100字以内。
2.本次大赛设有两个赛道。单图赛道:一张图片视为一件参赛作品,每人最多投稿5张;组图赛道:每组不少于4张不多于15张,每人最多投稿2组。单图赛道与组图赛道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3.投稿作品电子文件为JPEG格式,尺寸不低于1440*2560,大小不超过10M。
4.投稿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EG格式,以及转格式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于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得进行增减原始画面、合成等操作。
5.参赛者须保留拍摄的数码照片原始完整参数等信息(EXIF),获奖者需提供原始文件和原创作者证明,如因缺少文件和证明引起纠纷,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6.如投稿作品出现雷同,主办单位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后有权取消雷同作品的参赛资格。
7.主办单位拥有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在相关公益宣传、展览等活动中使用本赛作品。
8.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接受社会监督,任何违反参赛条件的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励。
9.主承办单位负责解释本活动规则。凡投稿的参赛者,均视作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五、提交方式
各参赛人员、参赛单位于6月15日-7月31日登陆 “爱我国防”摄影大赛专栏网页(“上海国防动员”微信公众号提前发布通知),填写报名资料,经系统审核通过后上传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一)专业组
金奖2个(3500元/个)
银奖4个(2000元/个)
铜奖6个(1000元/个)
(二)校园组
金奖2个(少年组、青年组各1个,2000元/个)
银奖4个(少年组、青年组各2个,1000元/个)
铜奖6个(少年组、青年组各3个,500元/个)
(三)社会组
金奖2个(2000元/个)
银奖4个(1000元/个)
铜奖6个(500元/个)
除金银铜奖之外,另设优秀组织奖10名、入围奖120名,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主办单位负责组织一次线下推广活动,提供拍摄场景,承办单位负责线下推广活动的联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参与,广泛发动
各单位要大力营造“爱党爱国爱军”浓厚氛围,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发动,提升活动影响力与参与度。
(三)严格把关,主题鲜明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遴选,确保参赛人员提交的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密要求。作品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鲜明,格调高雅。
八、联系方式
(一)主承办单位联系人:陈 曦,电话:15805000106
(二)各委办局联系人:
陈 洁(市国动办) 18918885585
林 森(市委宣传部) 18616353918
徐 捷(市教委) 23116748
宋微微(上海警备区政工局) 18861700087
张 懿(市退役军人局) 18116072716
汤 俊(市政府征兵办) 18917672326
王 琦 18018885959
张 旭(市海防办) 13681996716
附件:参赛者承诺书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上海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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