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上海民防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2021年02月01日 )

沪民防〔2021〕23号

各区民防办,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上海民防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已经上海市民防办公室2021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关于推进上海民防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为充分利用上海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优势,强化科技引领,切实增强民防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服务上海民防事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现就推进上海民防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发展目标。借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势,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构建上海民防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上海民防科研管理体制,营造上海民防科技创新良好氛围,强化上海民防科研人才的培养,切实增强民防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支撑上海超大型城市人民防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上海民防事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勇当全国民防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先行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

  (二)基本原则。推进上海民防科技创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握好“四个坚持”原则。

  ——坚持国家战略与服务民防相结合。服从服务国家人防科研工作总体要求,主动承担国家人防改革攻坚任务,强化科技战略支撑;立足上海的特色和优势,加大急、难、重科研任务的突破力度。

  ——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打破体制内外、军民之间壁垒,强化科技创新合作,完善军民融合;鼓励各类科研主体参与上海民防科技创新,协同创新,提升民防科研参与度。

  ——坚持制度创新与需求牵引相结合。将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力求破除制约上海民防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紧紧围绕人民生命安全、社会治理、社会经济发展等重大需求,发挥民防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

  ——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紧紧围绕当前民防科研的瓶颈问题,以排头兵的姿态和先行者的担当,把握民防发展大势与需求,加强前瞻谋划布局,为科技铸盾强防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新上海民防科研机制

  (三)推动产学研用管一体化平台建设。 以民防与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项目为纽带,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切实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学研联盟为载体,力求形成一批解决民防共性问题、亟需问题的科技成果。依托民防科研所,创建国家人防鉴定中心,推动军民融合型成果转化,完善民防科技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培养和汇聚民防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促进民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加快科技创新主体协作机制建设。鼓励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参与民防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在民防共性问题、亟需问题等科技领域方面开展联合攻关,构建信用契约、责任担当、利益共赢等协同机制;加快科研中心建设,鼓励各类科技创新主体间,结合各自特点共同建设具有较完备的综合配套条件、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行业服务能力的科研中心,实现优势互补;加快科研工作站建设,鼓励各类民防科技创新主体设置科研工作站,邀请业内专家、行业骨干等驻站,以科研项目为纽带,共同攻关。

  (五)完善科技创新联盟建设。探索建设民防科技创新联盟,发挥联盟在技术创新、技术标准制定、产业规划与技术路线图编制、专利共享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培育集群竞争优势。以联盟为载体,统筹配置军民科技资源,完善军民融合创新。

  (六)加快长三角区域民防科研融合创新协同机制建设。有效发挥长三角一体化优势,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军民融合发展,聚焦长三角协同发展,实现区域内民防科技信息、民防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民防技术标准互认。搭建长三角区域科技成果交流常态化机制。强化三省一市民防科研协作,共同推动三省一市民防共性问题科研大攻坚,提升G60科创走廊区域科技创新能级。

  (七)优化民防科研领域科学决策机制。紧紧围绕民防工程、指挥通信、科普宣传等民防重点领域,设立科技情报项目库,搜集相关科技情报和研究课题,及时形成有针对性的分析,夯实决策的科技情报基础。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家库,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三、优化上海民防科技创新布局

  (八)布局民防管理标准研究。布局民防工程管理标准研究。完善民防工程领域的标准体系;将民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导则、日常检查规范等技术性指导文件提升为地方标准;推进民防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建设,加快上海市民防工程平战转换、民防工程运行维护等地方标准制定和出台,提高民防工程的防护效能和安全管控。

  (九)布局民防指挥信息技术研究。针对城市防空袭行动特点,布局人民防空警报专用场所、设备布设以及指挥通信信息要素等相关研究方向;加强城市防空设施档案电子化管理。推进民防工程信息化改造,完善工程信息,包括防空设备专用房图集、地铁人防设备标准图集等。研究一体化信息系统、指挥软件、管理软件和指挥控制通信一体化平台。积极开展智慧民防建设,鼓励支持数据灾备、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等数字化项目。

  (十)布局民防工程技术研究。针对上海民防工程建设快速发展的需求,布局民防工程规划设计理论、运维技术、信息化技术、检测技术、战时效能评估等重点研究方向;布局针对市域铁路、地下综合管廊防护措施技术保障等新问题的研究,民防工程基于建筑模型(BIM)技术拓展信息管理、集成应用、设施设备运维、应急管理、平战转换管理、战时保障等方面的研究应用。

  (十一)布局民防防护救援技术研究。布局研究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人民防空特点与防护重点(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防护技术手段、防护装备器材设备,以及专业队伍的组织管理方法;布局人防防化装备管理,核生化条件下模拟演练的新技术、新手段研究;布局地下空间应急救援研究;布局“四新”成果在人防疏散基地与应急避难场所应用研究。

  (十二)布局民防科普教育技术研究。针对新时期民防宣传教育需求,布局民防科普宣教新理念、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研究,着重研究民防流动科普宣传器材、内容和技术手段;布局人防组织指挥干部指挥训练+;布局进行学校民防教育、社区民防教育的新手段研究;布局社区民防安全风险评估的研究;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平台建立民防公共课程,推进民防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城市公共安全宣教大平台。

  四、强化上海民防科研人才培养

  (十三)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深化民防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借力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形成系列配套民防科研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赋予科研事业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激发体制内科研人员活力,进一步提升民防科技创新能力。

  (十四)完善民防科研人才梯度培养体系建设。吸引和培养一批在民防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发挥龙头引领作用。鼓励民防科研领域劳模、专家成立“劳模工作室”、“专家工作室”,发挥劳模、专家的学术和技术优势;加强与高校间合作交流,形成常态化交流机制,在高校学科建设中形成一批与民防有关的专业。

  (十五)完善民防科研人才多元化交流培养模式。探索建立不同类型民防科技创新主体间的科研人才兼职、项目合作等多元化交流机制;探索建立“产学研用管”不同阶段科研人才交流培养模式,打造了解市场需求、精通成果转化的复合型科研人才。

  (十六)优化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制度创新,强化、完善民防科研制度顶层设计,不断深化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建立以激励为导向的薪酬体系制度。鼓励民防科技工作者求真务实、潜心研究,切实保障民防科技工作者劳有所得。

  五、营造上海民防科技创新良好环境

  (十七)塑造上海民防科技创新良好学术氛围。各科技创新主体要大力构建创新思辨、宽松包容、开放交流的科创环境,弘扬“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敢为人先、追求卓越、心怀大局、知责有为、无私奉献、强盾固防”的新时代上海民防精神,引导青年科技人员树立敢于突破、勇于创新的自信心,树立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团队精神,提倡淡薄名利、严谨治学的学术品质,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共同防治学术不端行为,构建良好学术风气。

  (十八)强化上海民防科技创新的决策引领。市区两级民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市区两级联络机制,集中研究民防科研管理中重大科技问题,决策重大科技事项,监督科技保障措施的落实。切实发挥民防专家库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加强与本级科技工作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会商机制,共同研究和组织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民防科研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破解。

  (十九)加强上海民防科技创新的制度保障。做好国家、上海市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的落地衔接工作,废止、修订与政策相违背的制度,制定、出台确保政策落地的配套文件;探索将上海民防科技创新中好的经验与做法以制度形式巩固。

  (二十)加强上海民防科技创新工作的经费保障。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对重大技术攻关、科研条件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培养 、科研环境等工作的投入;探索科研课题经费来源多元化,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创新主体、企业和社会增加对民防领域的科技投入,支持申报国家科技部、上海市科委等部门设立的科研项目,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行业的合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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