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上海市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2021年01月20日 )

  沪民防〔2021〕8号

各区民防办,市民防办相关事业单位:

  《关于加强上海市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上海市民防办公室2020年第1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

  

关于加强上海市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加强民防动员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上海市、区、街镇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宣传阵地作用,根据《关于加强本市民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的意见》(沪民防〔2012〕6号)、《关于规范本市区县民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沪民防〔2012〕52号)的有关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本市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坚持备战为先、防空为要为核心,以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技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人民防空人民建、人民防空为人民”的理念,突出抓好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管理工作,有力推动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化,助力构建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民服务。民防工作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要深刻理解“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丰富内涵,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上海市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防空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的需求。

  坚持创新发展。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要深刻认识到民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改革和创新,要主动适应基层治理结构的变化,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5G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展陈内容和技术手段。

  坚持开放共享。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要与社区民防队伍训练、民防志愿者培训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放共享,积极开展基地间的联动协作,形成市、区、街镇三级基地联动体系,推动基地资源高效利用。

  (三)总体目标

  加强本市民防科普教育基地的运行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宣教功能,推动市、区、街镇三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联通联动,建成基础扎实、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人民防空科普教育阵地。推动优质民防教育培训资源开发开放,拓展公众参与民防教育培训的途径和机会,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人民防空事业的积极性,扩大人民防空影响力,助力上海民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 主要内容

  (一)基础管理

  1、信息发布。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当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接待制度及必要的卫生防疫等信息,遇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开放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按要求向市民防办上报参观人数及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基地动态,做到信息准确、更新及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基地依托单位变更、基地更名、场地搬迁或设施更新改造影响正常开放等重大事项,应当提前一个月报告。

  2、开放接待。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对外参观接待工作,充分挖掘资源存量,面向大众开发菜单式服务、预约服务、定向服务,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受众举办专题展览、宣讲讲座、实践课程等,切实提升基地的接待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民防窗口形象。

  3、维护更新。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采用知识展板、器材设备、影视录像、模型展示和模拟体验等多种手段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制定完善的管理维护体系,建立展品展项清单管理制度,规范维护保养操作流程,实行预防性维保为主、故障性修复为辅的管理措施,保障展品展项及设备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布展内容进行更新提升,更新率每5年不低于20%,更新内容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审核把关。

  4、拓展创新。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在依靠电台、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新兴媒体手段,逐步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线上展示平台,鼓励创办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APP等,开拓宣传新路径。

  5、队伍建设。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加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宣传教育人才队伍,适时招募、扩大民防科普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上海市民防宣传教育中心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工作研讨、交流和培训,全面提高运行管理人员、讲解人员、科普志愿者等民防科普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6、服务质量。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满意度调查,获取服务对象对参观体验、主题活动等开展情况的综合评价,并作为改进科普教育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联动管理

  1、以点带面。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注重与所在地的村居、学校、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网络”的“六进”活动,推动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2、上下联动。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结合全民国防教育日、人民防空纪念日、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由市或区级基地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基层基地配合参与市或区级层面重大宣传活动,促进各级基地之间有效联动。

  3、区域合作。鼓励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之间统筹安排、强化协作,利用重大时间节点之间的“空窗期”,依次或联合举办系列化人民防空宣传活动,保持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全年热度的持续性,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百花齐放的宣传格局。

  4、线上互动。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同步开展云讲座、云直播、微展览、微竞赛等在线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人民防空宣传的交互性和渗透力。

  5、内外交流。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对接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加强市内外基地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建基地联盟,共享基地平台资源,促进民防科普资源的共享共用,扩大上海民防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建立健全市、区、街镇基地会议、培训、考核、互动等机制。

  (三)安全管理

  1、健全安全制度。各民防科普教育基地主管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基地运行管理安全主体责任,重点针对基地内疫情、火灾、台风、洪涝、展品展项倾倒坠落、地面湿滑、拥挤踩踏和水电气等灾害风险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台账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2、落实安全措施。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要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落地,确保人员安全,针对基地的风险点、危险源,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根据疫情防控等特殊要求,落实防控等措施,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开闭馆及报备等相关工作。

  3、严格安全检查。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应定期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通过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隐患等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 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民防科普教育基地的运行管理是新时期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丰富民防宣传教育渠道、形式、方法,提升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有效手段。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民防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与使用,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基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和瓶颈难题,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管理,按照分级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实施,具体由市、区、街镇三级民防部门分级分类、分工负责。

  (二)加强协作,形成共建合力。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功能的发挥应以人民防空知识学习和技能教育为主线,积极融合国防、公共安全等知识技能教育。各级民防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延伸基地的宣教功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同频共振,通过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复制推广等手段,共同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矩阵。

  (三)加大投入,确保运行需求。民防科普教育基地的综合运行是一项投入大、使用长、要素多、功能全的系统工程。各级民防部门要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把民防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维护、管理资金安排,保障各级基地正常运转。

  (四)加强督导,定期检查评价。市民防办对本市民防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基地的运行绩效组织开展年度检查与评价。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上一个周期各级基地在活动开展、对外宣传、内容更新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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