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人民防空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规定》修改意见的公告 ( 2023年10月18日 )
《上海市民防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规定(试行)》(沪民防规[2021]4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现有效期将届满,我办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地址: mfbfgc@163.com
传真:021-64723010
来信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政策法规处,邮编:200020
咨询电话:24028675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
附件:《上海市人民防空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