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相关组成人员的通知 ( 2019年01月17日 )
沪民防党〔2019〕9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将办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钟 杰
副主任:汪耀明、姜爱锋、姜执伟
成 员:任 栋、李磁泉、邹勇杰、潘 新、俞志坚、姚保华、阎明星、严慧栋、邹 波
办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姜爱锋同志兼任,李磁泉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任栋和邹勇杰组成。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工程处、秘书处和指挥通信处分别牵头负责民防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和组织本系统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今后,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相关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党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