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2年01月14日 )

沪民防〔2022〕2号

市委、市政府:

  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市民防办党组高度重视,组织民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民防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市民防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坚持把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民防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市民防办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民防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民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民防政策法规文件体系,加强民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民防行政执法,加强民防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防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要求,明确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学习计划,组织深入学习,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辅导报告、专题培训、双月论坛、法制讲座、盾政轩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概说、精髓要义、理论升华、实践理性四个方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三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建立每月法规、案例教育制度、每季度专题辅导制度,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专家授课等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人防法等法律专题教育,提高民防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组织学习研讨。召开全市民防系统学习讨论会,结合民防工作实际,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刻领悟“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制度是基础”的重要论述,党组明确提出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强化民防政策供给和法治保障。五是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办直属系统新进人员初任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精神,提高市民防办直属系统新进人员法治水平和业务能力。落实办领导、办系统处级干部共3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党校、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

   (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加强民防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三定”职责和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通信、工程建管、宣教科研、行政管理、财务国资、法治建设、党建人事、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等八大类工作,提出年度制定修订计划,经办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市民防办2021年度制度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并对照计划中制度文件制定的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制度文件制定工作。2021年,共制定修订制度文件78件,全面解决制度供给不全面和相对滞后等问题。编印完成《上海民防政策法规文件汇编(2011-2020年)》和《上海民防涉密文件汇编(2011-2020年)》,并发至各区民防办和相关管委会,为全面推进民防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加强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并组织开展“立改废”等工作。2021年,共审查和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自然失效1件。

  (三)民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对照国务院和本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条例和规定,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市民防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范围、目录管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报告、决策后评估、决策调整、决策监督等程序进行明确。按程序,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办党组同意,3月底前在上海民防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20年度、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其中,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对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每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由政策法规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决策的必备条件之一。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前,牵头承办部门提供正式决策草案,秘书处统一印制分发,与会办领导充分酝酿,列席会议的机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相互进行必要沟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

  充分听取和回应群众对民防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建议。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程序,先后对5个事项组织实施公众参与,主要采取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座谈会等方式,涉及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征求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听取并回复有关意见建议。对5项决策事项落实专家论证,邀请3名相关人员参与2次重大行政决策会议,接受会议监督及相关意见建议。各项决策事项中落实风险评估,提供风险评估结论,目前均为风险较低决策事项。会议决策后,通过民防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版块的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公开公议决策信息和决策事项。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

  开展民防权责清单梳理。梳理完成《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情况报告》和《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权责事项基础清单》。同时,根据市委编办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形成审核意见,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确认,形成《中共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党组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民防部门权责清单》,严禁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形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除民防工程建设费、民防工程拆除补偿费和民防工程使用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推进民防“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沪民防〔2021〕109号),提出了事项清单梳理、加强行业监管和联合监管、加强信用数据对接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会同市住建委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设计和监理综合监管的通知》,加强联合监管和综合管理。

  构建民防信用体系。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沪民防规〔2021〕3号)和《上海市民防行业信用监管规定(试行)》(沪民防规〔2021〕4号),将本市民防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认定、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工作,以文件的形式纳入法治轨道,便于各级民防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在工作实践中规范实施,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推行民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民防政务诚信建设。结合民防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制定印发《民防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清单》,纳入民防“一网通办”年度工作要点,重点提供竣工阶段质量监督、档案接收、专项竣工验收“一站式”民防竣工验收,对1个民防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或相对简单的高频办理情形提供“个性指南+智能申报”服务,完成5个备案类事项和1个许可类事项接入本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并建设对应系统,拓展推出随申办民防地图公共服务事项。以传统方式与数字运用融合,提升窗口服务能级,形成《市民防办行政服务窗口标准建设工作方案》,推行中午值班制度,主动对接、精准提供预约“延时办”、为老助老“陪同办”等服务举措,落实“三对应”“好差评”评价机制,为相对人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窗口政务服务。在本市近期发布的“一网通办”运营报告(8月)中,电子证照调用和归集(证照公开率)达到100%,市级部门事项网上办理年度网办率排名第一。纳入“一网通办”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无承诺不兑现情况。

  加强对协会的管理。按照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市民防工程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回头看工作,并报送总结报告和相关表格附件。完成市民防工程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民防协会和民防工程行业协会的调研和指导,着力推进两个协会完善内部管理,促进两个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巡视整改的要求,结合协会年检工作,组织相关处室对两个协会进行年度大检查。指导民防协会完成换届改选和工程行业协会领导班子增补、拓展会员单位、实施行业自律等工作。

  (五)强化民防行政执法和法治事务工作

  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规范细化民防执法主体、行为和程序,保障各级民防执法单位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办案,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行政执法办案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民防行政执法办案规程》。对本市民防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涉及行政处罚内容进行行政处罚法修订专项清理,并提出清理建议。

  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对2021年民防行政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截至三季度,市区共办理案件211起,其中区级办案数量78起,适用《免罚清单》不予处罚案件23起。印发《行政执法办案手册》,指导执法人员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组织执法工作研究,全面梳理分析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提出破解难题、突破瓶颈的对策建议。召开全市执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年来执法工作情况,部署进一步加强民防执法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民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市民防系统2019年以来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议检查,共随机抽取案卷21份,形成案卷评查报告反馈各执法单位。通过评查,总结推广行政执法办案好的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数字化转型,按照全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建设要求,梳理全市民防执法人员信息、案由情况和标准文书等基础数据,推进民防行政执法办案在线办理,实现执法办案流程、文书及证据资料收集标准统一,且办案全过程可管控。

  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条件、程序、职责、考核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建立健全了我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将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活动方式,形成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其他业务处室积极配合并提供帮助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申报条件、职责义务、考核管理等相关内容。组织召开2021年度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对2020年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2021年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安排,同时开展交流座谈,听取顾问意见建议。2021年,共组织全体法律顾问集中座谈1次,个别律师研讨5次,法治审核6次,参与执法1次,案卷评查1次,开展法制讲座1次。

  (六)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全面推进民防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在民防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依据和信息公开年报等四部分内容,并以清单形式在上海民防门户网站及相关平台上集中公开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并运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我办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基本建成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民防政务公开“五公开”标准体系。

  加强与民众互动。对涉及民防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热点注重分析研判,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汇集民意、集中民智,使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探索优化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参与,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依托线上应用系统和线下办理机制,市民防办荣获2020年度市民服务热线绩效考核城建管理类第二名、2021年1-7月工单办理绩效考核第一名,在2021年市级层面“12345”市民服务热线系统立功竞赛中取得委办局组集体赛道一等奖,并荣获“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金牌奖”、个人赛道优胜奖。

  (七)积极推进民防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民防网站发布《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同时,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智能化评估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民防“谁执法谁普法”智能化评估失分项整改方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时组织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主题的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民防系统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民防系统干部到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行政诉讼类案件庭审,进一步提升民防系统干部的法治意识。

  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方式。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上海市第33届宪法宣传周)期间,利用直属公用民防工程“民防法治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推进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化。用好中心组学习、“双月论坛”、“盾政轩”等学习平台,并通过主任办公会、集中授课和视频会议等形式,对全市民防系统定期组织法制授课辅导,不断提高民防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利用申通地铁宣传平台,开通铸盾强防人防专列。依托上海4号线环线打造“铸盾强防号”人防专列,车厢内采用一系列漫画和海报生动讲解民防法律法规和人防知识,让乘客在移动的科普课堂内,感受人防、体会人防、理解人防。利用“学习强国”上海学习平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人民防空知识线上竞答活动”,提升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宣传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共有19万多人次的阅读量和2.8万人次参与竞答。从9月18日至11月18日,在本市开展中学生民防法律法规等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截至目前,已有11万余学生参赛,20余万人次答题,切实增强了广大公众的国防观念、人防意识和守法意识。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第21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期间,组织市、区、街镇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8月底,会同市国教办、市教委正式发文《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全民国防教育人民防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沪民防[2021]93号),组织全市16个区民防办、国教办、教育局,动员组织社区群众、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人民防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9月2日,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下发《关于调整今年“9.18”人防现场设点宣教活动方式的通知》,将今年“9.18”本市各级人防现场设点宣传教育活动,调整为线上集中宣传的方式进行,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整个活动期间,全市共设宣传点1403个,其中区级21个,街镇和居委村委1382个;组织各类人防知识技能培训讲座2190多场次、参加培训近20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教育资料140余万份;市、区、街镇按疫情防控要求开放的民防教育培训基地,接待居民、学生共计1.6万余人;全市1758所大中小学共143万多名师生,参加学校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三个一”活动;拓展利用核心商圈及商业街、社区和居民小区的广告牌4600多块、显示屏1.09万块、宣传板报5700多块。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政务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还不够完善,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情况还有待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有待加强。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等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学习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培训针对性有待加强,对专业法、建设工程法和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要完善课程设置,对公务员初任培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民防法治宣传内容、形式和载体还需进一步丰富。对社会公众的民防法治公益宣传面还是以民防网站、微信、微博等为主,对新载体新途径研究拓展不多。民防法治宣传整合资源不够,利用好现有资源,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新的路径和方法不多。

  三、主要负责人2020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民防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落实民防法治政府建设第一人职责。办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党组书记、主任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谋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进落实等职责。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钟杰担任组长,对市民防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根据办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党组高度重视民防法治建设,办党组书记、主任在办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办务会、专题会议等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双月论坛”、“盾政轩”等学习平台上,多次提出加强民防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任务和要求。

  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召开市民防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了市民防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了《市民防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于会议通过后印发实施,明确了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注重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和谐民防、法治民防的建设。

  四、2022年度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市民防办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按照《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坚持把民防法治政府建设融入民防工作大局,融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民防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民防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民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完善民防政策法规文件体系,加强民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民防行政执法,加强民防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防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做好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把对法治的尊崇和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不断提升民防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民防法治政府体系建设

  完善民防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组织召开市民防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2022年度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和谐民防、法治民防的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加强对法治建设的工作指导,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

  加强民防建章立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修订进程和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改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开展民防法规、规章修改立法调研,加强与市人大和市司法局沟通联系,待时机成熟纳入法规、规章立法计划。加强决策咨询类课题管理,完善课题征集、资金额度、档案管理等要求,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发布决策咨询类课题指南,下达课题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进落实。聚焦人防行业市场和政务服务一体化,深入开展长三角人防一体化法治建设工作。

  推进制度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加强民防制度立改废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计划管理。制定印发《市民防办2022年度制度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并组织推进落实。规范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组织开展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做好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录入、报备等工作,确保民防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编印《上海民防政策法规文件汇编(2021年)》,便于各级民防部门和民防干部学习运用。

  (三)进一步推进民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行政决策程序。重点抓好《上海市民防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向办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原则、议事范围、实施程序和监督要求,进一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前期论证、决策咨询、风险评估、法制审核、信息公开、实施评估等程序规范,进一步发挥专家团队、法律顾问、行业协会、从业企业和社会民众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专业咨询、建言献策的作用,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规范实施行政决策。贯彻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程序要求,提出审核要素目录清单,健全市民防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咨询和法律审核。进一步结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研究、议定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行政决策监督要求,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检组领导参加主任办公会、办务会、民防工作会议等,并在会上征求纪检组相关意见。同时,加强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明确督查督办考核的衡量分值占比。

  深化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及意见建议,及时予以回复。在民防官网主动公开民防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认真办理并回复普通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和网上咨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民防放管服改革工作

  推进完成浦东人防改革试点。跟进了解各项改革措施推进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改革试点评估。组织市人大、市审改办、司法局有关专家和办法律顾问等召开改革法治研讨会,做好改革试点总结,组织推广改革试点成效经验。

  完善清单调整管理工作。根据调整完善的民防部门权责清单,对应动态调整民防政务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一网通办”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和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做好宣传培训,为依法行政打牢基础。对照清单,根据全市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推进民防事权下放工作,加强已下放事权的执行监管。

  推进实施民防信用监管工作。做好市民防办年度信用监管数据的采集、归集、评价、公开、应用以及失信惩戒等工作。组织区民防办做好信用信息修复办法、信用监管规定、信用评价标准等政策文件的贯彻执行工作,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做好信用监管数据的分析研判,跟踪评估政策措施的施行效果。充分发挥信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细化规范行政检查、行政措施、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措施,推动形成相互配套、相互协同的监管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民防行政执法和法治事务工作

  持续落实执法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具体典型的执法案例进行教学讨论和案例剖析,建立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搭建重大疑难政策法律咨询研讨平台,选取2-3件有代表性、重大复杂疑难的、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采取市区联合办案、专家会商、法律顾问参与的方式办成“铁案”,编印案例汇编,发挥好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健全完善执法统计、案卷评查自查工作制度,及时总结发现全市执法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督促推进区民防办落实执法主体责任,指导区民防办逐步建立完善执法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落实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事中公示和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公示工作制度。完善执法证管理制度,明确取得执法证件人员范围,办证程序和后续使用管理要求。推进建立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和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结合街镇集中行使执法权改革,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争取将民防执法事项纳入街镇执法事项清单。

  推进执法案件全过程在线办理。按照全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要求,实现全市民防行政执法案件统一赋码,统一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从源头规范执法案件管理,实现对行政执法案件“从源头到归档”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同时,对执法部门、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等信息,进行实时动态化管理。

  加强民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民防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围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防行政执法办案实务、办案规程、执法文书等开展培训,提高民防行政执法人员对专业法、建设工程法和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和执行能力。

  继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挑选疑难案件,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具体行政执法办案全过程。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民防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培训、课题调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历史遗留问题、重要法律事务、重要合同谈判等工作。组织实施新一轮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六)进一步提升民防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加强民防系统干部普法教育。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市民防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局、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本市民防工作实际,采取辅导报告、法制讲座、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市民防办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并通过组织法律法规考试等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围绕办中心工作,结合一个阶段社会热点问题,精心策划选题和辅导授课内容,不断改进中心组学习、“双月论坛”、“盾政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民防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和业务能力。

  创新落实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结合“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和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社会面比较关注,“12345” 服务热线和政民互动中频繁出现的涉及民防管理问题作为主要宣传内容,依托民防工程、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地铁和公交站点等,开展城市人流密集场所民防法治公益宣传,建设展示人防主题、民防文化的新场所。推进民防法律法规等知识进入“学习强国”平台,利用民防微博、微信、微课堂、微视频、电子屏以及海报、警报试鸣通告等,线上线下结合,提升民防法治宣传实效。

  特此报告。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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