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 2019年01月10日 )
市司法局:
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民防系统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市民防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做好民防“十三五”规划的各项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积极深化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在依法履职、法治政府建设和深入推进民防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进一步加强民防法治政府体系建设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研究制定相关计划。贯彻中央精神和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明确6大类27项活动,筑牢民防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根据办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年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同时,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召开市民防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制定印发《市民防办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2018年度政策法规文件制定计划》,明确了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注重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和谐民防、法治民防的建设。
(二)强化组织落实和立规执纪。不断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2018年度市民防办党组议事决策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划分等,按进度计划推进重大事项落实。对照国家人防和本市年度工作安排,分解制定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安排表,形成53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牵头、配合单位予以明确。定期召开办务会、机关处室季度报告工作会,督查重点工作目标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并明确下一步推进工作落实的相关要求。印发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三定”,进一步明确机关内部处室“三定”职责,理顺机关处室与事业单位关系。组织编制处室职位说明书和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完善岗位职责与年度计划。继续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年计划(2016-2018),分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合力运行“四责协同”机制,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探索建立巡察工作制度,制定下发巡察办法,试点巡察1家事业单位(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三)加强民防建章立制。组织开展民防“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力推进“十三五”规划后期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总结了2016年来的规划执行情况,分析了人民防空工作形势发展,并就推进“十三五”规划后期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提出了相应措施和建议。完成《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研究》和国家人防办《上海市民防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课题项目。起草完成《市民防办研究类课题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民防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及时审核我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联系,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确保民防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修订完善《市民防办预算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民防工程建设费补贴区民防工程建设实施细则》。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加强民防系统宪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沪委发〔2018〕9号),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办党组中心组、各直属单位党委和各处室支部分别组织专题学习《通知》,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要求,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明确以办党组书记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办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秘书处、组织处、机关党委组成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民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明确各直属单位党委书记和机关支部书记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根据市委督察室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对深入贯彻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情况开展自查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工作。起草完成《市民防办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报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市委督察室。按照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民防大厦和相关直属公用民防工程设置宣传点开展以“维护宪法权威 建设法治上海”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
(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化。重点在市民防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局、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本市民防工作实际,采取辅导报告、法制讲座、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市民防办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每月一法”、“每月一案”制度,邀请相关专家重点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并通过主任办公会、集中授课和视频会议等形式,对全市民防系统定期组织授课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建立完善权力决策、运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民防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三、加强改革创新,民防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一)逐步推广浦东民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经验。经报国家人防办,批复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实践经验和成果推广工作方案”。先后试点推行结建民防工程配建面积计算新标准,在浦东新区制定试行民防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和防护设备与设施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二)推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印发“民防工程和防护设施设计乙级以及监理乙级、丙级资质行政许可”等三项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告知承诺办法及告知承诺格式文本(包括申请、延期和变更三种情形)。
(三)加快对接全市“一网通办”,稳步推进“零上门”和“网上办”工作。民防部门“一网通办”信息已对接市大数据中心,实现网上制证系统互通,在市统一受理平台(包括网上及线下)规范实施网上申报和线下受理。明确民防行政审批网上申报快递管理规定和管理流程,同步落实《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合法性审查和风险点评估,完成民防监理资质与民防设计资质管理的网上流程改造,实现物流平台网上运作,同步优化民防行政受理总窗口,推行服务标准化。
(四)推进落实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相关工作。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印发实施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民防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实施细则、告知承诺书及相关办事指南,对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研发总部等土地阶段民防征询意见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世行来华磋商准备工作,针对世行报告中涉及的民防工程案例,组织小型收费项目免缴民防工程建设费专项研究,提出相关建议报告。
四、稳步推进民防行政执法工作
(一)加强民防行政执法基础建设。开展《上海市民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处罚标准化流程业务手册》课题研究工作。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对《上海市民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5年版)》进行修订研究,探索研究住建部门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补充完善民防行政处罚依据,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范围。编制《行政处罚标准化流程业务手册》项目,明确行政处罚依据、条件、权限、流程、期限、裁量基准和格式文书等事项,统一规范市区两级处罚标准、优化处罚流程、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标准化制度。
(二)指导和推进区级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对2017年的执法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各区执法办案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区民防执法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深入各区实地调研执法办案工作,帮助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简易执法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优化处罚文书、处罚流程和处罚手段。同时,对各区简易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建立完善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对市区两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具体典型的执法案例进行教学讨论和案例剖析。开展第二期区级一线执法人员轮训,改进和优化培训课程设置,更加注重执法实务培训和案例教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 加强法治事务审核管理工作。按照本办《关于贯彻<本市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民防〔2017〕43号)的有关要求,完成了3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根据《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执法办案规程(试行)》的有关要求,完成了两起不予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顺利办结一起本办拖欠购货款的民事诉讼案件。完成了19人执法证到期的换证工作,2人退休遗留执法证件注销工作。通过笔选,确定一名执业律师和一名法学专家为兼职法律顾问,并针对业务需求进行咨询和联系。
五、 进一步推进民防工程建设监督管理
(一) 公用民防工程安全管理不断加强。落实市委关于城市运行安全管理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公用民防工程隐患大排查、工程质量大检查、应急预案大审查、网格化管理大巡查、安全管理大督查,评估并处置高风险工程22个。贯彻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实施意见及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本市民防工程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市民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四类清单”,全面加强和改进本市民防工程管理工作。服务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加强核心区、重点区民防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民防工程安全。做好公用民防工程防台防汛工作,开展安全大检查,“安比”、“云雀”、“温比亚”等台风过境期间,全市公用民防工程未发生进水受淹等情况。推进公用民防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初步形成公用民防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
(二) 民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得到强化。按照“三年一轮”要求,完成508个(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使用面积46.2万平方米)公用民防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对7000多个(建筑面积约2100万平方米、使用面积约1800万平方米)非公用民防工程防护设施进行监督检查。修订民防工程维修养护暂行规定,完成《上海市民防工程维修养护暂行规定课题研究》。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退出民防序列工程三年治理计划,拟对1357个退出序列工程进行隐患安全治理。制定“美丽街区”建设民防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民防相关工作的目标内容、实施计划及要求。加强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企业监督管理,形成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六、进一步深化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
(一) 推进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开展街镇人防方案编修工作,召开部署会,拟制实施方案,明确方案编制内容、时间节点、会审方法和报批程序,编制完成街道乡镇人防方案附图制作规范。初步完成防空袭方案计划模拟评估系统建设项目深化设计。落实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完成市区两级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徐汇、金山区完成心理防护专业队组建,青浦区挂牌组建无人机专业队。加强人防指挥所建设,完成相关工程人防指挥部位项目报批、后续项目报建报监,完成相关街镇的人防指挥所建设招标前期准备,完成街镇人防指挥所标准化建设课题研究。推进人防疏散基地建设,赴浙江、安徽开展调研并拟制形成推进本市人防人口疏散基地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完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协调区人防部门与属地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进行任务对接,完善重要经济目标管理目录和全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预案。
(二)成功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及疏散演练。规范防空警报试鸣信息发布程序,人防警报信息接入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不断推进国家人防光缆通信骨干网上海市人防指挥所光缆通信延伸网建设,完成全市光缆铺设。规范人防通信信息建设标准,印发《上海市人民防空警报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制定《上海市区级机动指挥信息系统装车规范》。推进防空警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完成项目招标。2018年全民国防教育日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16个区的202个街道镇2827个居民小区、1588所学校(主要在14日),计174万人参加防空演练,警报器完好率达99%,有线统控率达97.75%。
(三)人防训练演练加强演训落实。按照东部战区和上海警备区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人防系统参加相关演习,其中闵行、松江区组织人防专业队实兵演练并获得好评。突出救援、侦检、防护等科目,组织民防特救队伍开展日常训练,成功组织2018年度民防救援比武竞赛。
七、进一步落实民防政务公开工作
(一) 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特别细化了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 加强政府与民众互动。对涉及民防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热点要注重分析研判,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汇集民意、集中民智,使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探索优化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参与,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维护好上海民防“网上互动”等传统平台,充分利用上海民防微信公众平台和上海民防发布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开发多样、便捷、生动的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 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办重要议事日程,办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了解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利用好相关资源,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本办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八、加大民防法律法规等社会面的宣传力度
(一) 精心组织民防集中宣传活动。今年结合“5.12”防灾减灾日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期间全市民防系统共设点宣传1577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7.7万多份;组织民众防护知识培训1398场次、参加培训人员11.7万余人;开放民防教育培训场馆,各级民防科普教育场所接待市民参观5万余人次;组织各类防灾演练1377场、参加人数26.8万余人,受到市、区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700余篇(次)。以9月15日全民国防教育日为时机,会同市国教办、市教委,开展以“传承红色基因,汇聚强军力量,推进人防发展”为主题的人民防空集中宣传系列活动,通过主题宣传、培训讲座、知识竞赛、图片展览、体验互动、课堂教学等形式,设市、区、街镇宣传点267个(其中市1个,区22个,街镇244个),组织各类培训讲座1699场次、培训11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8.43万份(其中市级23.25万份),各级民防教育培训基地接待居民、学生3.5万余人,各媒体宣传报道500余篇。
(二)积极拓展民防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和阵地。继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上海市民防条例》等作为长期面向社会开展民防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大力宣传民防专业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民防部门的法定职责、公民的民防权利和义务。在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以公交车站作为宣传阵地,在市内300个公交候车亭进行以民防法律法规和民防应急救援、民众防护等为主要内容对社会面的公益宣传。拓展民防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在董家渡地下停车库和地宫娱乐厅的出入口制作安装民防法治宣传栏,加强利用直属公用民防工程设立民防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的工作,将民防法律法规等设计成一批群众广泛接受,形式多样的图文进行宣传。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