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17年01月17日 )
市政府法制办:
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民防系统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市民防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做好民防“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积极深化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在依法履职、法治政府建设和深入推进民防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进一步强化民防政策法规保障
(一)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梳理细化《市委、市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6】3号)文件任务要求,编制了《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推进落实中发〔2014〕15号文件和市委〔2016〕3号文件任务分工》,梳理细化提出40项工作任务,并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二)加强民防建章立制。编制完成《上海市民防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及起草说明,已报市发展改革委,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纳入市级专项规划。完成《上海市民防条例》修改立法研究,形成研究报告、草案及修改立法起草说明。组织开展《战时人民防空法规框架体系研究》和《上海民防政策法规汇编修订研究》,并形成初步研究成果。印发实施《本市公用民防工程有偿使用实行市场配置指导意见(试行)》和《进一步加强本市公用民防工程维护管理实施意见》。
二、 进一步推进民防工程建设管理
积极探索实施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的统筹建设规划、统筹设施总量、统筹集约建设、统筹设施管理,结合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集中建设区域人防工程。
(一)工程规划和建设管理不断加强。审核确定《上海市闵行区民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2016-2040)》和《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民防工程建设专业规划(2015-2020)》;对15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单位进行审查,提出北横通道、北翟路通道、周家嘴路越江隧道兼顾设防施工图申请分段审查意见;对1861个民防建设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形成监督报告334份,开具民防建设工程整改通知单243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78份。
(二)工程安全管控紧扣“补短板、防风险”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用民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按土建及防护设施、通风及空调、给排水、供电及照明等四类58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70479项,并配套,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加强和规范本市退出民防序列公用民防工程管理,印发实施《关于公用民防工程退出民防序列的管理意见》,黄浦、普陀等区梳理辖区内退出序列民防工程,聘请专业资质机构对工程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对工程采取加固、改造、填埋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共梳理公用民防工程重点监控对象100个,重点对2015年民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大检查中发现的33个隐患治理情况回头看,采取“销号”模式,逐个落实整改;派出巡查组102批205人次,查处安全隐患123处,对民防在建工程实施安全质量检查,确保民防工程安全。
(三)工程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应急避难场所体系不断健全。推进公用民防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完成BIM技术在民防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中应用的一期研究,完成市本级和10个区级地下空间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制定印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提出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规定,完成18个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
三、进一步深化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
坚持人防指挥通信系统的平战结合、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抓好人防指挥场所的指挥通信要素配套建设,抓好人防训练演练的组织实施,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一)抓好人防训练和专兼职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防训练大纲和要求,制定本市年度人防训练计划,编制民防特救化救队伍训练大纲,突出实战化救援训练演练。完成8支人防专业队伍整组。推动人防专业队伍与城市志愿者队伍协作共建、协同联动,9月中旬组建了上海民防特救志愿者队伍,发挥志愿者在应急救援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上海城市安全。
(二)抓好指挥通信项目建设。根据国家人防办部署,先后启动“防空袭方案计划模拟评估系统”和人防战备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报请国家人防办领导对人防战备数据中心选址进行实地踏勘,完成若干防空监视网点项建书和安装点位勘测。加强人防组织指挥场所建设,市级人防指挥部建设按进度推进,完成街镇人防指挥场所指挥通信要素配套建设。完善人防通信警报系统,推进人防光缆骨干通信网、政务外网、军网的相关接入建设,继续组织实施防空警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
(三)成功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及疏散演练。根据人防法和本市防空警报管理条例,9月17日,第16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期间,在全市范围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结合警报试鸣开展城镇居民防空演练。全市参加试鸣防空警报器千余台,市内1701所学校及各区县组织203个街道镇2629个居民小区,共178.69万人进行了防空演练,启用700多个人防工程、1148处公园绿地和学校实施人员疏散隐(掩)蔽演练。通过防空警报试鸣和演练,进一步检验了本市防空预警能力,提升了居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防空防灾技能。
四、进一步加强民防行政审批改革
(一)协调推动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市、区两级民防办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统一办理条件、时限和流程,接受市审改办实时在线监督。在此基础上,探索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备案、行政确认等其他权力事项的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国家人防办有关部署,取消了“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事项,同时取消了“对国家人防办负责的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综合集成资格的初审”环节。
(二)确认并公布市民防办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的组织实施。根据市审改办统一部署,梳理确认行政权力事项133项、行政责任事项200多项,并在市民防办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对区民防办及街镇民防条线“三张清单”进行了指导协调和审核确认。梳理业务手册中批后监管方案,探索细化我办监管工作措施和目标,汇总建立抽查事项的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组织编制抽查实施细则,了解工作进度。
(三) 完成区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审核工作。根据沪府发【2014】77号文件精神,从完善市场准入、推进社会共治和强化监督管理等三个方面着手,完成了对16个区的民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审核工作,并反馈市审改办。
(四)做好浦东新区民防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会议,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人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方案》及实施计划,推进落实相关试点工作任务。
五、进一步落实民防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结合民防工作实际,做好中国(上海)自贸区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工作的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政务公开、梳理完善政务公开依据栏目、扩大信用信息和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抓好财政资金政务公开和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重点领域的各项工作。继续完善本办政务公开专栏及公开制度体系建设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做好“双公示”、“三清单”等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信用信息和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
(二)强化制度和体系建设。通过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积极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等,完善本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公开信息的效果和利用程度。
六、进一步推进民防行政执法基础建设
(一)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对原有执法规程(沪民防[2007]38号)进行修订,印发了《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执法办案规程(试行)》,并在修订文书的基础上,对委托执法配套工作进行了后续完善。具体为:重新签订委托行政执法协议书、刻制“行政执法专用章”、建立《行政执法专用章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文书的调整。
(二)加强民防系统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培训。整合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多管齐下,提高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选调3名处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选调5名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一分校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2016年市民防办干部准军事化训练暨干部业务培训,将机关全体干部和事业单位副科长以上干部纳入培训范围。对近3年提任的区县民防办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以形势任务、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培训。选送10多名民防直属系统干部参加国家人防办组织的民防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配合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的召开,组织本市民防系统先进典型参与全国人民防空先进评选活动,全市民防系统共有5家单位、10名个人受到全国不同层面的表彰。组织开展2016年度民防法制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执法与听证相关法律法规解析及实务,民防行政执法办案实务、办案规程、执法文书的培训,并组织民防行政处罚模拟听证会。提高民防干部对专业法、建设工程法和行政复议法等认知水平和执行能力。
(三)落实民防行政执法办案审核和执法证清理工作。按照原有办案流程,对2016年10月31日前立案的民防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等环节进行审核。共完成立案审核31件,其中一件不予处罚。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完成了我办现持有执法证人员信息的梳理工作,并完成了“上海市法制办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清查和录入工作。目前,我办持有有效本市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为45人。2016年因退休、离职等原因申请注销执法证16份。
七、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强化组织落实和立规执纪。修订完善《市民防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从严治党,围绕选人用人、权力运行、资金资产管理以及干部教育管理、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等内容,结合巡视、民主生活会、审计监督等发现的问题,制定执行《市民防办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三年工作计划》,细化工作项目、推进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实现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项目化,可检查可考核。制订、签订并公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召开直属机关党委扩大会议跟踪监督廉政风险防控项目落实情况。
(二)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思想领衔,认真制定并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基层党委、支部学习制度。每季度开展党员专题辅导,定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制度,采取以会代训、以训代培、召开党委(支部)书记例会等形式,把基层党建与民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相结合,并与民防机关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有机统一,丰富内容、改进形式,提升民防党建工作成效。召开民防直属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任务。
(三)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每月一法”、“每月一案”制度,通过主任办公会、集中授课和视频会议等形式,对全市民防系统定期组织授课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建立完善权力决策、运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民防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四)创新落实民防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印发《上海市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为提高民防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防发展的良好氛围和民防“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地铁1号线漕宝路站1号出口)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和民防工程建管规章、警报管理规章为主,社会面比较关注,并且在“12345” 服务热线和政民互动中频繁出现的问题作为主要宣传内容。根据民防行政管理相对人等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民防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塑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防建设、遵守民防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进一步整合民防教育培训资源。加强民防宣传教育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建设,与市文明办、市教委、市国教办和市民政局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对接民防宣传工作步骤和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基层民防业务知识培训,举办本市街道镇武装部长、社区民防骨干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590人;加强民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浦东新区、静安区、崇明区3个区级基地和浦东新区6个街道级基地建成验收,长宁区、松江区的2个区级基地加快规划建设。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