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以案说法 | 人防门无法安装?此类违法行为需引起人防工程各参建方高度重视!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22日,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执法人员在普陀区某人防工程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工程涉嫌存在“单元间临战封堵人防门铰页板与顶板梁碰撞,导致人防门无法安装”的违法行为。对比设计图纸,执法人员初步判断相关行为系由设计原因导致,当即拍照取证,并对该人防工程设计单位上海某设计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2023年9月14日,监管中心执法人员再次前往项目现场核查确认。经询问调查,当事人对相关违法行为确认无误,并承诺及时出具设计整改方案,将设计修改通知单下发至施工现场进行整改。
至此,本案调查终结。相关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国防动员主管部门综合衡量本案违法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据《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上海市民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第4条规定,最终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以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其于2023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
为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督检查,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和防护效能,监管中心执法人员结合当事人年度项目抽查结果,对其所有在建人防工程的人防门碰撞自查自纠报告、各专业间以及平战设计院间校核制度开展核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普法宣传
人防工程是战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而人防门是战时阻挡冲击波和毒剂入侵、发挥防护效能的关键设备,确保人防工程战时效能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设计和施工,才能真正做到人防工程“建得好、用得上、防得住”。人防工程建设主体应全面掌握人防知识,保证设计和施工的有序衔接,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及时调整设计和施工现场,最大限度保证人防工程基本功能、提高设计质量。本市国动主管部门始终将人防门碰撞问题作为监管重点,在施工图审查、日常抽查等环节,聚焦设计图纸中建筑、结构、设备专业间的一致性和平战图纸的一致性,加大执法力度,致力从设计源头规避平战功能碰撞问题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民防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并满足民防工程平时使用对环境、安全、设施运行等方面的要求。
《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或者区民防办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民防工程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