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2026年度第一季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2026年01月08日 )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制定2026年度第一季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现将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1、人防建设工程及建设、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安装、检测等从业企业。
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图从业企业。
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
上海凯斯特民防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五灵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喜拓民防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崮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阅优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倚江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4、人防工程使用单位。
二、执法检查重点
(一)人防建设工程日常检查
1、核查人防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多图联审合格证;
2、核查人防建设工程施工图纸抽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3、核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委托书、资格证书;
4、核查深基坑方案、大型机械等(单建式);
5、核查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首要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任命到岗情况;
6、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及危大工程巡查记录、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施工组织设计、人防工程施工方案、人防门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模架排架专项施工方案、塔吊相关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安拆方案、检测报告、基础及使用验收记录等);
7、核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带班记录及危大工程巡查记录、安全监理安全日志、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包括各专项工程细则、危大工程细则等);
8、核查防护设备采购合同及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资质,核查防护设备检测合同及检测机构资质;
9、核查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等)检测报告、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
10、核查防护(化)设备企业资质、人员、材料进场等报审手续;
11、检查与人防无关管道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
12、其他有关安全质量保证资料等。
(二)人防防护设备从业企业日常检查
1、对企业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及检测包括:原材料、内部结构、成品质量;
2、对企业资格保有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人员资质证书、社保及合同、生产场地条件、设备配置等资格保有情况进行检查;
3、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包括车间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起重机械使用、用电用气安全等现场生产安全情况及安全管理;
4、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文件、生产设备及自检设备管理、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自检、出厂检验及不合格品管理等。
(三)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日常检查
1、人防管理部门批文意见落实情况。
2、人防设计规范、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
3、人防设计平战一致性。
4、人防施工图抽查意见书回复的落实情况。
(四)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
(1)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两会前后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主要针对危大工程实施、项目人员带班履职、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开展检查。
(2)针对可能发生的低温霜冻等极端天气,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冬季施工安全质量重点检查,重点对施工中的防火、防坠落及混凝土低温下的浇捣质量进行检查,加强对新型防护设备门框预埋对拉螺杆安装精度及门框墙垂直度的检查。
(五)市批人防建设工程档案接收的检查
1、检查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
2、竣工图的编制质量情况;
3、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系统性情况。
(六)在用人防工程监督检查
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检查(15个,一个月一轮检查)
(1)检查人防工程租赁单位是否有违反《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行为情况;
(2)检查市直属功能人防工程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3)检查人防工程内的结构完好与整洁情况;
(4)检查人防设备设施(包括零部件)的齐全与维护保养情况;
(5)检查防汛防台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