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人防办《关于组织开展新研发、新型防护设备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25年05月13日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新研发、新型防护设备鉴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于6月初集中开展新研发、新型防护设备鉴定工作。请有意向申报新研发、新型防护设备的企业,抓紧按照《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要求,于2025年5月31日前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相应资料。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于6月初集中委托定型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此后提交的申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将在下一批次处理。

  附件:1.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新研发、新型防护设备鉴定工作的通知

        2.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目录管理办法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彭圣昊,联系方式:18016241425 021-2402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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