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2025年度第二季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2025年04月18日 )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制定2025年度第二季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现将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1、人防建设工程及建设、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安装、检测等从业企业。

  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图从业企业。

  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

  上海菁颖民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地空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铭谷民防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固一特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4、人防工程使用单位。

  二、执法检查事项

  (一)人防建设工程日常检查

  1、核查人防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多图联审合格证;

  2、核查人防建设工程施工图纸抽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3、核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委托书、资格证书;

  4、核查深基坑方案、大型机械等(单建式);

  5、核查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首要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任命到岗情况;

  6、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及危大工程巡查记录、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施工组织设计、人防工程施工方案、人防门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模架排架专项施工方案、塔吊相关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安拆方案、检测报告、基础及使用验收记录等);

  7、核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带班记录及危大工程巡查记录、安全监理安全日志、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包括各专项工程细则、危大工程细则等);

  8、核查防护设备采购合同及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资质,核查防护设备检测合同及检测机构资质;

  9、核查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等)检测报告、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

  10、核查防护(化)设备企业资质、人员、材料进场等报审手续;

  11、其他有关安全质量保证资料等。

  (二)人防防护设备从业企业日常检查

  1、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1)人防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

  (2)人防防护设备内部结构检查;

  (3)防护设备原材料质量检测;

  (4)生产安全体系评估;

  (5)生产质量体系评估。

  2、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1)重点检查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出具报告的真实性;

  (2)重点检查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数据可溯源的情况;

  (3)重点检查从事人防检测检验服务的人员资格保有情况;

  (4)检查检测检验机构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情况;

  (5)检查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情况;

  (6)检查检测检验机构从事现场检测工作图像影像资料记录的情况;

  (7)检查检测检验机构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检测检验活动的情况;

  (8)检查检测检验机构的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情况;

  (9)检查检测检验机构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法规标准引用、关键项目检测检验、结论符合性的情况。

  (三)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日常检查

  1、人防管理部门批文意见落实情况;

  2、人防设计规范、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

  3、人防设计平战一致性。

 (四)人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档案巡查

  巡查各级人防管理部门落实人防建设工程履行安全质量监督和人防工程档案管理职能的情况。

  1、安全质量监督巡查

  (1)巡查安全质量监督程序是否合规;

  (2)巡查安全质量监督资料是否齐全;

  (3)巡查安全质量监督结论是否准确。

  2、档案巡查

  (1)巡查人防工程档案保存、数字化信息建设、档案查询利用的程序是否合规;

  (2)巡查人防工程档案实物或电子档案是否齐全;

  (3)巡查公用人防工程加固改造档案归集是否完成。

  (五)在用人防工程质量评价

  1、检查质量评价

  (1)检查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是否有违反《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行为情况;

  (2)检查公用人防工程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3)检查人防工程内的结构完好与整洁情况;

  (4)检查人防设备设施(包括零部件)的齐全与维护保养情况;

  (5)检查防汛防台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

  2、整改处置质量评价

  核查人防工程使用单位问题整改的真实性。

 (六)人防专项竣工验收(市国动办审批)项目监督检查

  1、核查市国动办审批的人防专项竣工验收时提交的“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报告书(含规划和人防);

  2、核查市国动办审批的人防专项竣工验收时提交的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

  3、核查市国动办审批的人防专项竣工验收时人防工程建设费缴费情况。

  (七)联合检查

  1、与应急局执法大队联合开展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2、与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开展“多图联审”联合检查。

  3、与安质监总站相关科室对含有人防建设工程的项目开展质量联合检查。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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