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5年04月29日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推动本市国防动员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

  1.聚焦本办职责任务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及时发布信息并做好解读。

  (责任单位:信息起草部门、法规处、秘书处、信息中心)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协同,配合做好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性审核。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和发布审查程序。

  (责任单位:信息起草部门、法规处、办保密办、秘书处、信息中心)

  3.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定,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强化协调,坚持服务理念,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需求,确保答复准确、规范。配合做好依申请公开智能办理。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4.定期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国动办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将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并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充分发挥本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统筹部署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疑难瓶颈问题。办主要领导年内专门听取工作汇报。依据政务公开相关条例规则,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在本办年度考核体系中的权重指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指导,跟踪落实情况。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开展监督问责。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人事处、有关业务部门)

  二、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发挥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作用

  5.聚焦社会关切、结合本办职能,持续推进国防动员及人民防空领域政策集成工作,落实本市“集成式发布政策库”归集工作要求,做到文件“应归尽归”。

  (责任单位:法规处、秘书处、相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6.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加强本办制发政策文件质量把关,将申报类、办事类政策的申报、评审、办理条件和标准作为政策解读内容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

  (责任单位:起草部门、法规处、秘书处、信息中心、宣教中心)

  7.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民生实事等,积极探索、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等企业群众更爱看、更易懂的政策解读形式,拓展丰富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领域政策解读渠道,提升政策解读知晓度和影响力,扩大社会传播。 发掘政策解读优秀典型,积极参与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评选,提升我办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法规处、起草部门、秘书处、信息中心、宣教中心)

  8.优化政民互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响应速度,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政策性留言咨询功能。文件起草单位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答政策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网上咨询由业务主管部门按流程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强化留言办理结果应用,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做好共性问题的面上回应和个性问题的专业解答。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科研所、信息中心、监管中心)

  9.动态完善并更新发布上海国动“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强化惠企政策申报提醒、匹配推动、进度告知和结果公示。继续配合做好“一网通办”办理事项相关业务文件“阅办联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科信处、工程处、监管中心)

  10.持续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领域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

  (责任单位:法规处、相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11.依法向社会公布我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决策结果和执行情况等信息。

  (责任单位:秘书处、起草部门、信息中心)

  12.依法规范公开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

  (责任单位:动员保障处、各相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13.依法公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对公示情况的执法监督。

  (责任单位:法规处、监管中心、科信处、信息中心)

  三、优化政民互动及公众参与,提升国防动员工作影响力

  14.8月政府开放月期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集中组织开展以国防动员领域科普教育、人民防空科普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动办系统“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做优做强国动办系统“政府开放月”品牌。结合日常工作及公众关注,常态化做好国动办系统政府开放活动,统筹部署,市区联动,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公众参与感受度。

  (责任单位:秘书处、有关业务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15.完善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机制,丰富线上线下便利公众的参与渠道,制定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文件,应当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普惠性惠企政策原则上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占比不低于50%。

  (责任单位:起草部门、法规处、秘书处、信息中心)

  1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及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落实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决策,做好公众代表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反馈,形成工作闭环。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民防协会)

  17.高质高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结果应用,推动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推动主体责任不断压实。

  (责任单位:秘书处、科信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监管中心)

  四、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18.对接做好对上海国动政府网站日常检查检测,规范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合理调整设置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加强内容衔接,确保数据同源、更新同步。配合做好“上海国际服务门户”相关信源报送。

  (责任单位:秘书处、科信处、相关业务部门、科研所、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19.持续做强做优上海国动政务新媒体帐号,强化与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协同配合,强化稿源互通。

  (责任单位:秘书处、相关业务部门、科信处、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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