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4年04月25日 )
2024年是聚焦能力建设,加快释放国动改革效能的关键之年。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推动本市国防动员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聚焦全流程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服务便利性
一是做好政策阅办联动工作。全面梳理相关政策法规,推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全面实现阅办联动。年内新增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全面上线阅办联动功能。加强阅办联动功能的技术巡检,确保跳转链接不断链。
(责任单位:法规处、秘书处、科信处、监管中心、信息中心)
二是配合做好政策集成式发布相关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集成式发布政策库”的归集工作。做到国动领域文件“应归尽归”。聚焦社会关切、结合自身职能,持续推进国防动员及人防领域政策集成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等已有集成式发布产品。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相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息息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突出核心概念、关键重点、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做好政策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拓展丰富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知晓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法规处、秘书处、起草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二、聚焦提升政务公开数字化水平及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维护。加强市国动办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准确更新。强化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栏目的衔接融合,提升公众获取信息便利性。按时按规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本单位按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栏目内容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上海国防动员业务属性。加强内容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科信处、信息中心)
二是持续优化政策精准推送及订阅服务。结合政策目标受众标签特点和实际需求,通过“一网通办”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开展精准推送或者订阅服务,通过政务服务窗口、行业协会等线下渠道开展接力推送,扩大推送成效。建立健全政策订阅服务机制,便利企业群众结合自身需求订阅国防动员及人防相关主题政策,提升政策推送的适配性。加强政社合作,发挥行业协会、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等组织作用,依托“一网通办”各端等载体,向相关组织同步推送政策原文、解读材料等政策知识点。依托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企业云等面向民众服务办事的平台,开展政策解读等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责任单位:法规处、秘书处、科信处、相关业务部门、监管中心、信息中心、民防协会、民防工程行业协会)
三是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持续推进上海国动政务新媒体在政策发布与解读方面的功能建设,推动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如上海国动微信公众号等多方协同联动。规范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围绕本办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网站的稿源互通。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秘书处、科信处、信息中心、宣教中心)
三、聚焦夯实工作基础,助推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严格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责任单位:起草部门、秘书处、法规处、信息中心)
二是持续推进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发展。及时公开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发展情况和出台的相关制度等(责任单位:法规处、秘书处、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上海国防动员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信息中心、监管中心)。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事变动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责任单位:人事处、秘书处、信息中心)。
三是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逐步开展未对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显著位置标识有效性。在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公开公文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责任单位:法规处、秘书处、起草部门、信息中心)
四是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妥善使用已修订完善的依申请办理规范文书。办理过程中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坚持服务理念,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四、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践行人民防空为人民理念
一是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及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优化代表遴选方式。加强对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以适当形式向列席代表反馈会议决策情况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编制本单位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一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民防协会)
二是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整合线上政民互动渠道。持续推进“在线咨询”纳入“一网通办”统一管理。严格落实“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响应速度,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政策性留言咨询功能,持续完善政策留言板建设。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文件起草单位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答政策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网上咨询由业务主管部门按流程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强化留言办理结果应用,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
(责任单位:秘书处、科信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监管中心)
三是提升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做强做优国动办系统系列“政府开放月”活动。做深做实国动办系统“政府开放月”品牌,常态化开展国动办系统政府开放活动。8月政府开放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国防动员领域科普教育、人民防空科普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上线下开放活动。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政府开放月提前统筹部署,联动市区国动办系统。活动现场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加强与参与公众互动。结合国动重点工作及公众关注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责任单位:秘书处、有关业务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四是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鼓励通过上海国动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加强听取意见的针对性,制定涉企政策时,重点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制定改进与保障民生方面政策时,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
(责任单位:起草部门、法规处、秘书处、信息中心)
五是主动拓宽公开内容和范围。跨前一步,强化对于与民众相关的服务类信息和资讯公开与宣传,为民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五、聚焦业务能力提升,强化组织领导及激励问责机制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定期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国动办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二是加强机制和保障。充分发挥本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统筹部署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疑难瓶颈问题。办主要领导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专门听取工作汇报。三是强化激励、问责。依据政务公开相关条例规则,落实问责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指标。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人事处、有关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