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3年05月19日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突出政务公开在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三方面职能,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履职深度耦合,努力实现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人民群众对国防动员领域政务公开的知晓度、满意度。
一、突出高标准,强化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加强办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准确更新。政策文件栏目设单独的搜索功能,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栏。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修订时间。按时按规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本单位按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栏目内容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上海国防动员业务属性;加强内容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科信处、信息中心)
二是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逐步开展未对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显著位置标识有效性。在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公开公文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责任单位:法规处、秘书处、起草部门、信息中心)
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二、突出高品质,做好重大战略落地及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推进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发展情况。及时公开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发展情况和出台的相关制度等。
(责任单位:法规处、秘书处、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二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上海国防动员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信息中心)
三是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事变动等信息的及时公开。
(责任单位:秘书处、人事处、信息中心)
三、突出高效能,围绕政策实施落地率优化政策解读
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针对文件中与企业及民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突出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拓展丰富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积极通过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升政策解读知晓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法规处、秘书处、起草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四、突出多渠道,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一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做好全流程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及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拟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4次。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市国动办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一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民防协会)
二是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整合线上政民互动渠道,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推进“在线咨询”纳入“一网通办”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完成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所有模块全量迁移工作。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不断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响应速度,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文件起草单位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答政策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网上咨询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实现网站知识库与“12345”市民热线知识库、专业知识库共建、共用、共享,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责任单位:秘书处、科信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三是提升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融入“政府开放月”品牌,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月提前统筹部署,活动现场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加强与参与公众互动。结合办重点工作及公众关注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责任单位:秘书处、有关业务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四是做好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微信、企业云等面向民众服务办事的平台,开展政策解读等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拟于年内开展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2次。同时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强化线下政策推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科信处、信息中心)
五是主动拓宽公开内容和范围。跨前一步,强化对于与民众相关的服务类信息和资讯公开与宣传,为民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五、围绕制度化,夯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信息中心)
二是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规范上海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围绕本办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策服务功能。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网站的稿源互通。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科信处、秘书处、信息中心、宣教中心)
三是优化线下公开渠道。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等定向信息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阅权。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办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六、突出高质量,强化落实工作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理顺提升工作机制和相关保障。统筹规划布局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充分发挥本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疑难瓶颈问题。办主要领导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专门听取至少1次工作汇报。同时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落实专人专岗,定期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激励、问责机制作用。依据政务公开相关条例规则,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