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 2019年10月11日 )
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提升市民防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上海民防系统的有关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便民高效,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明确公开内容
(一)公开决策信息。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
(二)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上海民防要在公益性事业建设领域方面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情况、建设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信息。。
(三)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深化上海民防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情况公开。鼓励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公开评价结果。
二、突出公开重点
市民防办要重点在灾害事故救援领域进行公开,具体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具体情况。为市民提供准确的应急避难场所地点、建设使用方法等,方便市民在成对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梳理市民防办社会公交性事业建设领域公开事项,为“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二)编制事项公开标准。把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名称、内容、主体、属性、时限、渠道、依据等要素。
(三)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市民防办内部办公系统,全面梳理和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发布、解读、回应工作规范。
(四)完善公开展现方式。在上海民防网站、微信微博、报刊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形成应急避难场所的“便民地图”和便民应用,提升公开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