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民防网站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2010年07月01日 )

各区县民防办公室: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民防网站建设管理的意见》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民防网站建设管理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本市民防系统网站建设管理,落实行风政风整改要求,发挥区县民防网站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内容和管理工作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区县民防网站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原则

  上海区县民防网站建设管理应符合政府部门网站属性,紧密围绕区县民防建设发展和中心工作,贯彻公开、便民、高效、客观的原则,突出宣传教育、办事服务、信息公开、监督互动的功能,形成与市级民防网站同一体例、各有特色、互为融合的网站建设管理架构。

   二、机构职责

  各区县民防办要成立网站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设立网站管理部,负责网站的维护、运行和管理,并指定一名专(兼)职人员落实具体工作。各科室(部门)应确定一名网站信息工作联络员,协助网站管理部工作。

  专(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是要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指导、督促和组织实施网站内容更新,采集、编辑和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监督投诉等事项。联络员的工作职责是及时向管理部提供本办工作动态类信息及信息公开内容,协助办理和回复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监督投诉等互动类栏目收集的问题。信息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责是负责为网站的维护、运行和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

   三、栏目设置

  网站首页栏目设置应包括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民防知识、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网上服务、网上互动等主栏目。各区县民防办可根据自身情况增设其它栏目。区县民防网站外观设计要与市级上海民防网站保持基本一致。

  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可结合区县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原则上应包括机构职能(区县民防办主要职责、下属科室和人员编制)、领导成员(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电话)、主要办事规程、主要人事任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地址、接待方式和联系方式)、政策解读(公开民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文本及实施细则等)、依申请公开(公开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便民问答(收集整理与公众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事务,按问答形式公开)。

  工作动态栏目应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实时反映区县民防工作开展情况,展示民防建设成就。

  民防知识栏目应发布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民众防护等知识和技能。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栏目应及时发布本区域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安全检查结果,编发地下空间安全防护知识等。

  网上服务栏目应提供行政审批和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有关信息和要素的查询功能或功能链接。

  网上互动栏目应开设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监督投诉等窗口,提供与民众沟通交流的网上平台。

   四、信息发布

  工作动态类信息发布:由管理部及时汇总整理、编辑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动态类信息,报本办领导审定后上网发布。

  互动类信息发布:管理部每日上网收取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监督投诉、依申请信息公开等互动类栏目信息,登记备案后转相关业务科室(部门)办理(其中网上信访交本办信访口处理),办理意见报本办领导审定后,及时上网回复,并记录备案。互动类信息的办理事项为5个工作日,网上信访办理时限按信访规定(沪委办[2010]44号)设置,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重大事项或特殊事项的办理时限经本办主要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同时必须及时告知对方。

  公开类信息发布:由公开信息产生科室(部门)及时将信息交由管理部,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报本办领导审定后上网发布。

   五、安全管理

  要强化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防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和措施,加强对上网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信息保障部门要制定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站运行和信息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安全加密、数据备份等技术手段,实施全时段、全过程的网上安全监控。

   六、奖惩措施

  市民防办将各区县民防办网站建设作为综合考评的内容,每年对区县民防网站建设管理情况组织检查评比,对优胜网站给予表彰。对于上网信息出现重大失误、失实,信息公开内容受到投诉,网站运行发生重大安全等问题,在综合考评时给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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