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年01月30日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动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国动”网站(https://gfdy.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国动办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提升国动改革效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上海市国动办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708条,页面浏览访问累计629788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上海国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55条,视频号发布作品58条,其中原创40条,单条最高浏览量4.6万,抖音号发布作品56条,其中原创37条,单条最高浏览量209.7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准确。栏目内容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上海国动业务属性。做好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协同,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和发布审查程序。及时发布信息并做好解读,丰富解读渠道,通过视频动漫、文字解读、图示图解等多种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知晓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结转上年16件,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理。其中,予以公开7件,属于国家秘密1件,过程性信息1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6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逾期不补正1件,其他5件。确保依申请办理过程全程可追溯,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配合做好政策集成式发布相关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集成式发布政策库”的归集工作。做到国动领域文件“应归尽归”。聚焦社会关切、结合自身职能,持续推进国防动员及人防领域政策集成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等已有集成式发布产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聚焦社会关切、结合自身职能,及时公开上海国动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主题,举办多元化政府开放月活动,“聚焦提升企业感受,打造人民防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主题活动”获评“上海市2025年优秀政府开放活动”,依托线下场馆开放等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推出“政策公开讲”视频《处长讲政策:人防从业企业关心的问题,这份合规指引给出答案!》。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提升上海国动网站建设水平。网站提供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的无障碍浏览服务等功能,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不断拓展政务新媒体发布渠道。积极发挥上海国动政务新媒体优势作用,建好建强“两微一网两号”(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官方网站、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其中微信公众号粉丝数突破25万,抖音号粉丝数突破6万,以全民国防教育日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投放年度主视频宣传片,会同市新闻办召开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疏散演练及集中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营造良好信息公开氛围。不断优化上海国动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政务公开服务窗口提供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发布《2025年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办主要领导年内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作指示。充分发挥本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疑难瓶颈问题。加强能力培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4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1

0

0

0

1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0

0

0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

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71

1

0

0

0

1

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在政策解读丰富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提升政策性文件的解读质量,推出“政策公开讲”视频《处长讲政策:人防从业企业关心的问题,这份合规指引给出答案!》,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强化政策解读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情况:按国家人防办通知和我市国防动员保密相关要求,“本市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决算汇总报告,不予公开”,故第二十条第(八)项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办不予公开,标注为“0”。

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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