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年01月16日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民防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民防”网站(http://mfb.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防办公室联系(地址:复兴中路593号;邮编:200020;电话:24028618;电子邮箱:mfb01@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上海市民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创造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服务好群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

  (一)加强政府信息“五公开”工作

  1、加强决策公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制定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列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除涉密的外,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

  2、加强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做好民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和落地效果的公开,采用“一图读懂”等形式对相关政策予以解读。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3、加强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民防工作报告、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全环节信息。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及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民防特色信息公开工作。

  1、抓好重要活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年度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市防警报试鸣及人民防集中宣传活动,将活动部署情况、依据、时间、注意事项等公开,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全媒体信息公开。

  2、抓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政务信息公开。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专栏,及时发布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地址用图表及标图形式完整展示,方便市民查询。充分利用微信功能,开发应急避难场所导航功能,让市民更加快速准确地找到身边的应急避难场所。

  3、抓好重要会议的政府信息公开。将民防重要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行政相对人及公众的会议内容,及时公开。

  4、抓好民防救灾情况的信息公开。将民防救灾情况月报以数据、图形等形式做好信息公开。

  5、抓好重要职能调整及人事变动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本办职能、小“三定”方案、领导班子及分工等重要信息动态调整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

  1、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本办制定和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文件,做到同步推出解读文件,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链条解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渠道,重点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有针对性地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创新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引进第三方力量参与解读材料制作。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制定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对社会关切主动、快速回复并解答,并整理常见问题,规范在各政务平台上公开。

  3、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制订的重大政策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订的科学性。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民防办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长成员、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2、注重建章立制。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相关工作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效应,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25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涉密

涉密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涉密

涉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1

2.重复申请

 2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三同步”落实不够全面。有政策发布和解读发布不同步的现象,有个别解读相对滞后,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要重点抓好“三同步”工作的高标准落实。

  (二)创新手段还不够多。在创新运用视频、动画、图片等手段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多,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多制作一些民众喜爱的作品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效。

  (三)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当前,国务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已出台,我办要及时按照上级的规章修订内容,加紧制定我办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情况:按国家人防办通知要求,民防部门的预决算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相关稿件:

2019年上海市民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一图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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