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3年03月04日 )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在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及时、全面,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主要做法:一是完善机制。为及时公布新的信息内容,明确了信息采集、审核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业务部门在各类行政业务办理过程中,对新制定的文件、公告及相关信息内容,由法规部门提出是否公开建议,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办保密委进行保密审核(视情况送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审核),交由秘书处送市档案局,同时由办信息中心负责在上海民防网站上公布。二是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上海市民防系统保密工作规定》以及《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效率,以效率促服务,有效促进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三是加强培训。坚持以会代训,对机关、直属单位和区县民防办信息工作骨干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国家、市政府等有关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较好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在专门开设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基础上,为更好提高办事服务质量,确定每周四为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现场咨询日,重点对民众关心的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问题进行专家解答。完成民防网站信息公开网页的改版工作,扩充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增设工程建设领域等信息公开栏目,得到社会民众及行政相对人的充分肯定,促进了信息点击率的提升。五是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突出群众关心内容的信息公开,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突出民防公权力大业务部门的信息公开,坚持把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信息、质量监督报告信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信息、行政处罚公告等内容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告。突出民防防护设备产品价格信息的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防护设备产品价格信息,以此规范市场经营价格行为,保护投资方的利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占0.84%;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占1.05%;业务类信息16条,占3.35%;办事规程类信息2条,占0.42%;其他类信息450条,占94.34%。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2年度,我办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以上海民防网站为主要载体,专设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所属信息公开栏目如下:

  1、最新信息公开。公开最新民防工程质量核查预告、民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信息公告、民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信息公告、防护(化)设备价格信息公告、民防工程行政处理公告、处置灾情情况及各类公示、通知等。

  2、信息公开指南。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方便民众掌握查询方法及申请信息公开程序等。

  3、信息公开目录。我办信息公开内容的分类、归类明细,方便民众对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

  4、市政府实事项目。市政府实事项目与民众密切相关,专门设立栏目公开实事项目的项目介绍、机构职责、最新进展、相关政策与文件、项目计划、资金使用及问题解答,并可接受网上咨询、监督投诉和网上信访。

  5、机构职能。设机构概况、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三个子栏目,全面介绍我办的机构设置情况。

  6、政策法规。设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行政管理)文件,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文件,方便民众及行政相对人查阅。

  7、规划计划。公开上海民防建设发展“十一五”规划要点、民防工程建设“十一五”规划要点等。

  8、办事规程。全面介绍民防所有行政审批及相关业务事项办理的办法、流程和规定要求。

  9、民防会议。实时公开民防办主任办公会及专题会议中与民众及行政相对人有关的内容、决议、决定等。

  10、信息公开年报。公开我办每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1、问题解答。根据民防工作实际,对民众集中关注的政策法规信息和办事项目等进行梳理、归类、解答。

  12、民防业务。按照民防组织指挥、地下防护、网络信息、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依法行政等六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信息分类,方便民众及行政相对人查询。

  13、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民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建设管理信息从业单位及个人信息、从业单位及个人资质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项目业绩信息、信用评价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办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 mfb.sh.gov.cn 。公共查阅室的地点为:复兴路593号民防大厦底楼,联系电话:54662088。另外,按照《上海市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将公开信息内容送交市档案局、市图书馆,民众也可联系上述两家单位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我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件是要求公开某小区地下建筑设计平面图,1件是要求公开全市民防工程分布图,1件是要求公开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图。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件。在已经答复的3件申请中,“信息不存在”的1件,“免予公开”的1件,“申请人要求撤销公开的”1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发生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办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办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14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131余次,当面咨询接待778次,网上咨询234次。我办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983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新信息公开、民防业务、政策法规、办事规程。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据、有关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机构信息和人事变动、公共资金使用和审计、公文类信息和便民服务类信息的公开。特别是要及时公开公文类信息,并妥善处理好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上海民防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行政窗口大厅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电子触摸式问询系统及电子信息屏幕功能,以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轻重缓急、渐进有序,全面梳理信息公开项目,并明确处室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制,并将此项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

  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缩短信息公开的流转时间节点,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不断加大对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县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六是进一步落实党务行政类信息公开工作。会同我办党委部门做好党务行政类公文的梳理、归类及公开工作。

七、有关说明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民防办公室政府网站 http://mfb.sh.gov.cn/mfbwz/mfb/xxgk/xxgknb/2013/03/04/d_85917.html 上下载。联系人:程峥,联系电话: 021-24028618 。本年度报告 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2年1月1日起 至 12月31日 止。

附表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咨询情况统计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77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6.84%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477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3

受理申请总数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3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1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1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804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39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537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431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79836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0

其中:1.全职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7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6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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