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附建式人防工程对监理企业的资质要求取消了,不知道对监理人员资格是否还有什么要求?比如监理人员已持有建筑工程相应的上岗证书,是否还需要专门的人防监理的证书?由哪个部门发放人防监理上岗证书?或是在哪里可以培训或取得人防监理的证书?
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规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不需要专门的人防监理证书。同时,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对设计和监理企业实行综合管理,具体负责设计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监理企业相关证书的办理、发放以及人员培训可向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