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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民防工程改建酒吧 |
答复单位 |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
选登日期 | 2022-06-02 |
内 容 |
咨询内容:请问我所在的地址,地下民防工程被改建成酒吧进行经营活动,这是否符合现行的政策法规? 答复内容:根据《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使用原则)民防工程的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使用民防工程,但不得影响民防工程防护效能,并且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治安、卫生、房地等方面的规定;民防工程作为经营场所的,还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市场监管、物价、税收等方面的规定。该民防工程的平时开发利用,在符合本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作为酒吧经营场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