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民防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2019年03月01日 )

 

民防行政审批改革

  1、形成推广应用改革试点经验的方案,推进新一轮改革工作,
  2、在全市范围推广结建民防工程配建面积新标准,
  3、推进民防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市场化改革,强化民防建设工程防护设备及设施专业检测,
  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法治民防建设

  1、调整民防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抽查事项目录”,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3、规范统一民防处罚事项、处罚流程和处罚文书,
  4、开展民防“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

民防工程建设管理

  1、推进骨干工程建设,
  2、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在民防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
  3、健全完善公用民防工程安全管理机制,
  4、加强民防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

人防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系统建设

  1、完善新一轮市、区两级防空袭方案,
  2、加强人防指挥场所建设,
  3、推进人防专业队伍建设,
  4、实施年度人防训练计划,
  5、完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机制,
  6、推进人防三级指挥信息通信网络建设,
  7、推进防空警报器补点,
  8、推进人防疏散基地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研究制定本市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指导性意见。

防空防灾宣传教育

  1、深入推进民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党校、进网络、进企业”,
  2、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落实,
  3、推进民防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4、组织开展防空防灾集中宣传,
  5、加强民防网站、微博、微信及民防刊物建设,
  6、完善民防科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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