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防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检查工作细则(修订)》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 2023年10月08日 )

2023年10月8日,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分别邀请来自政策法规、审图机构、人防工程设计企业的行业专家,组成3人评估专家组对《上海市人防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检查工作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工作细则(修订)》)进行政策决策前的风险评估。

专家组认为,该《工作细则(修订)》出台,不存在会引发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问题的重大风险源。但存在6个小风险点,风险等级低。综合研判,修订该细则为低风险。并对风险点提出完善建议:

风险点一,本《工作细则(修订)》第六条第二款“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所在的人防工程”表述比较模糊。初步判断此风险点为低风险。建议:取消重要经济目标所在的人防工程这一条或调整文字表述(已调整文字表述)。

风险点二,本《工作细则(修订)》第七条第二款联合检查和第三款专项检查,因涉及到现场检查施工图内容,存在与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施工现场检查内容重叠的风险,此风险为低风险。建议:处理好设计质量检查和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检查的关系(已调整文字表述)。

    风险点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本《工作细则(修订)》第四条分类标准中C类与D类划分依据存在重叠的风险,此风险点为低风险。建议:调整检查分类中C类和D类的分类标准(将C类“通报警告”改成通告、官网公开)。

风险点四,本《工作细则(修订)》第十条第七款和第八款对审图机构的检查处理与第六款对设计单位的检查处理应有一致性,此风险判定为低风险。建议: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沟通,统一处理手势。(已与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沟通,合并第七款和第八款内容,且处理方式均改成依法处理)。

风险点六,本《工作细则(修订)》十检查处理(五)检查单位对1个自然年内2次违反《上海市人防建设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审查信息告知操作指引》(简称《指引》),由于《指引》于今年8月刚刚发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尚未明确的问题,导致争议问题较多,此风险判定为低风险。建议:将“审图机构”改成“责任单位”,“采取通报并移送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改成“采取通报并移送相关管理部门”。(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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