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 2026年03月03日 )

 国动〔20268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6上海国防动员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已经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        

 

 

 

 

 

2026上海国防动员公室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6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国动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聚焦“夯实基础、全面发力年”主线,全面提升国防动员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法治意识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考核。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重要辅助读物,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研讨、专家授课等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干部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二)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学习掌握《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带动全系统干部涵养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法治环境。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双月论坛”、“盾政轩”等学习渠道和平台,采取辅导报告、法治讲座、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学法、用法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干部人事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二、完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有力夯实法治保障基础

(三)开展立法政策研究。推动出台《上海市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加快推进《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立法进程,积极开展《上海市国防动员条例》立法储备,跟进《人民防空法》修订进程,研究本市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国防动员关键领域、重点环节政策制度研究,充分发挥政策制度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动员协调处、潜力调查和督导处、指挥行动处、防护工程处、兵役征集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四)强化政策制度全过程管理加强制度文件全过程管理,编制印发《市国动办2026年度制度文件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制度文件集中评估清理,做好“立改废释纂宣”工作。编印完成《上海国防动员制度文件汇编(2021-2025年版)》。严格落实政策制度文件基层减负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工作要求,规范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文件报备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打造一流国防动员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打造人民防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6年)》,提升惠企服务水平和企业感受度,不断增强行业市场的生机与活力。根据国家人民防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做好相关办事事项调整工作,研究推进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修订调整。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防护工程处、科教信息处、指挥行动处、监管中心)

(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人工智能+政务服务”行动,面对工作人员打造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精准查找审查要点”智能助理。动态维护政务服务知识库,加强合规指引更新发布和两页推送。聚焦“骨干人民防空工程资金补贴”等惠企政策,做好政策精准标注等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推进普惠性政策全面纳入“免申即享”服务范围,资金扶持(补贴)类政策一口兑付、闭环监管等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防护工程处、科教信息处、指挥行动处、监管中心)

(七)推进综合监管。加强同相关委办局的沟通协调,巩固“人防工程使用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成果,加强改革实践的指导、总结,优化监管职责清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风险预警及问题线索联合处置工作机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对人防检测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与住建委联动开展对审查机构的监管。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

(八)推动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会员企业守法经营,提升行业信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探索完善长三角暨东部国动协同发展和协作交流方式,在实践中不断优化任务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扎实推进任务项目化落地。深化党建引领“多格合一”治理路径,创新人防工程管理制度体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市国防动员发展促进会、市民防工程行业协会、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夯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每季度开展执法办案情况统计,督促各单位依法落实执法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议检查,选取年度优秀案例参与全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

(十)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组织修订《上海市民防行政执法办案规程》和《上海市民防行政执法办案管理办法》。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制定并公布《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持续规范“检查码”应用,优化“亮码检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

(十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加强案件分析研判,总结优秀做法,推广执法经验。政策法规处、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建立季度会商制度,对行政执法工作重大、复杂、疑难问题,通过开展集体研讨、课题研究、专家论证,明确解决路径,严格规范操作。丰富业务培训方式手段,组织开展法治业务培训,采取“政策解读+案例教学+经验交流+实践练兵”的方式,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防护工程处、监管中心)

五、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程序,提交集体讨论决定。落实专家团队、法律顾问、行业协会、从业企业和社会民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秘书处、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十三依法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责任单位:秘书处、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十四)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干部职工合规意识,彰显常态化动态化监督震慑效果。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坚持标本兼治,以审促改、以审促治,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根基上消除隐患,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干部人事处、动员保障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十五)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结合国家和本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制定印发市国动办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调整完善发布《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6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宪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内容纳入办大宣传格局,强化法治宣传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融媒体的协同联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秘书处、科教信息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十六)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年度集中征兵等时间节点,开展以宪法、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打造国动宣教品牌和阵地,抓好集中宣传、展馆联动、讲师团队伍和融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典型案例宣传,通过各类媒体阵地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防动员工作中的生动实践,营造良好国防动员法治环境。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秘书处、科教信息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七、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十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国防动员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协同抓好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策法规处发挥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各处室、各单位对照年度要点,推进任务落地。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干部人事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评论

地址:复兴中路593号 | 电话:24028888 | 邮编:200020
copyright©2009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办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