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2024年06月27日 )

沪国动〔2024〕63号

  各区国动办,市国动办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民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技术标准》(DG/TJ 08-2429-2023)现已印发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沪民防〔2012〕32号)已不再适用。经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决定即日起废止。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评论

地址:复兴中路593号 | 电话:24028888 | 邮编:200020
copyright©2009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办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