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废止《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设计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1年10月18日 )

沪民防〔2021〕124号

各区民防办,市民防办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沪民管〔2021〕41号)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文件实施后,原《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设计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沪民防〔2016〕51号)已不再适用,现决定废止。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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