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 2021年12月06日 )

沪民防〔2021〕144号

各区民防办,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上海市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已经市民防办2021年第18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上海市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期间,在市法宣办、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的指导下,市民防办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总要求,坚持将民防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融入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融入民防宣传教育大平台,注重一手抓面向社会的民防法治宣传,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提高民防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一手抓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各项任务,市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民防发展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民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意识显著增强。

  2021—2025年是本市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也是民防事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民防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民防建设,根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民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明确民防普法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军事斗争准备主责主业,聚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现代人民防空体系,进一步提高普法的精准性、实效性,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责使命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结合推进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系统内部的普法教育,实现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定职能有效履行,法治监督扎实深入,法治培训全面覆盖,全市民防系统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显著提高。做好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持续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塑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防建设、遵守民防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民防法治宣传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确保法治宣传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好面向社会、贴近群众的民防法治宣传,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提高民防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坚持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充分发挥人民防空党政军齐抓共管、军地共同领导体制优势,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把民防法治宣传融入社区民防建设和基层民防治理。

  二、聚焦重点领域,切实提升民防普法实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建立完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办党组、各区民防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市民防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支部学习计划安排,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2021年开始,每年组织系统党员、干部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培训。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宣传刊物、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民防宣传平台,开辟学习专栏,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紧密结合民防工作实际,及时反映、广为宣传民防系统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民防建设发展的生动实践案例和学习体会。

  (二)加强对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强化民防法治思维和素养。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从2021年开始,市民防办党组、各区民防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民防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支部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果,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牢固树立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通过举办讲座、参加全市性普法活动等途径,将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与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有机结合,广泛宣传民防部门弘扬法治精神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

  (三)重视行政基本法的宣传教育,提升民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深入贯彻《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民防部门依法履职,重视做好对行政基本法的学习、掌握和使用。一是围绕行政配套立法。在市民防办重点组织学习《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理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提升行政配套立法工作质量。二是围绕执法办案。结合贯彻落实市政府《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继续做好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的学习宣传,提高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对行政基本法的运用能力,规范全市民防执法办案工作。三是围绕自身建设。对涉及廉洁从政、预防腐败、保密、档案、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防止涉法重大工作失误。

  (四)突出专业法,形成知晓民防法律的社会氛围。继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和民防工程建管规章、警报管理规章等民防专业法律法规。一方面,要结合行政配套立法、法治监督、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重点工作,加大对专业法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民防工作人员对专业法的应知应会水准。至“八五”期末,实现区民防办新任领导干部、市、区民防办新录用公务员民防专业法培训率100%。另一方面,要结合民防工程权属、使用和安全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避险自救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宣传民防专业法的精神主旨、重点内容以及民防部门的法定职责,充分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有关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时机,组织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的集中宣传活动,将民防专业法宣传深入到基层一线,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民防普法针对性有效性

  (一)坚持服务实践。按照《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围绕民防“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民防法治实践相结合。一是与法规制度文件宣传解读相结合。结合民防立法和制度文件的起草制定,做好政策制度解读和宣讲,通过专家授课、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途径宣讲政策法规文件。在“八五”期内,将市民防办新任公务员、区民防办新任领导干部、法治干部的法治培训制度化。二是与民防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以主要业务工作为重点宣讲内容,将民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日常的民防执法办案、事中事后监管、政务公开等业务工作,提升全系统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应知应会能力。三是与法治监督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将民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薄弱环节、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违法问题,作为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着力点,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及民防系统内部的政策宣传。

  (二)培育法治文化。着力培育民防法治文化,加强民防法治文化软实力。一是营造民防法治文化氛围,突出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广泛性和参与度,“八五”普法期间,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防空警报试鸣(全民国防教育日)民防集中宣传活动期间,组织1-2次民防法律知识竞赛,布置民防法规、执法案例等宣传展板,力求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相结合的最佳途径。把法治文化渗透到干部群体的日常生活中,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目的一致性,利用好双月论坛、法治讲座等平台,组织2-3次法治讲座、论坛,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实地参观公检法单位及法治为主题的展览、教育场馆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二是培养民防法治文化思维。把民防法治文化融汇于民防依法行政的各个环节,研究民防法治文化对行政配套立法、行政许可、法治监督、执法办案等进行全方位渗透的方式方法,促进民防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的养成。三是创新民防法治文化载体。积极与各类文艺组织、文化企业、文化专业协会等开展协作,打造一批贴近生活需要、群众广泛接受、形式活泼多样的民防法治文化宣传品,深入推进民防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展示展现民防法律法规,生动反映上海民防法治建设成就及相关法律要求,使群众在欣赏文艺作品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民防法治文化熏陶。

  (三)拓展宣传渠道。在民防“七五”普法的基础上,充分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拓展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和阵地。一是充分利用好公用民防工程作为开展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积极向地下空间延伸。二是结合社区民防建设,走进社区一线普及民防法律知识,探索建立社区民防法治宣讲员队伍。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上海学习平台、民防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和地铁、公交、直属公用民防工程等宣传阵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民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结合民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将民防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市、区级民防教育培训基地、街道(乡镇)级民防教育培训室。

  (四)完善工作机制。将民防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要求纳入市、区民防办宣传大格局中,完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系统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系统新任公务员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评价制度、法治讲座制度、重大法治宣传活动效果评估制度等。

  四、把握重点普法对象,民防法治教育常态化

  (一)民防系统干部职工。重视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守法工作。一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要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 每年提出专题法治学习计划,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在民防系统外,要重点落实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二是对机关公务员,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运用,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专家授课、实地参观学习、开展自学等途径增强法律素养,培养法治思维,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对干部职工。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深入宣传有关解决劳动争议、事业单位改革、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民防系统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二)法治干部及执法办案人员。要加大对法治干部、执法办案人员的法治宣传培训力度。市民防办要建立完善培训考试、定期轮训等各项制度,通过委托高校和法治专业机构开展培训、组织行政诉讼案件旁听、组织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法治干部、执法办案人员法律素养及业务能力。“八五”期间,实现区民防办法治干部、行政执法办案人员法治培训覆盖率100%。

  (三)行政相对人。要切实加大对各类民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宣传教育力度。逐步建立市民防办牵头协调,市民防办监管中心、各区民防办作为实施主体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法治宣传工作机制。通过培训、讲座、座谈会、案例警示、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民防工程建设单位、民防工程权属人和使用管理单位、防空警报设置点单位进行相关法律宣传。至“八五”期末,实现民防行政管理相对人法治宣传普及率80%以上,各类恶意违反民防法律法规案件显著下降。

  (四)市民群众。要继续做好对社会面的民防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将大学生作为民防法宣“进学校”重点对象,加强民防部门与各大专院校的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大学民防教育开展,在大学生中普及民防法律知识。二是将中青年作为民防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的重点关注对象,通过组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民防法律法规,提升民防的社会知晓度。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将民防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民防“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任务要求和推进措施。市、区民防办要建立完善民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实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并督促落实。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领导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法治部门要会同相关宣传、业务部门切实履行各自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二)健全评价体系。要建立健全民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估体系,完善考核工作机制,研究落实将掌握法律知识、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情况等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升降和奖惩的依据,通过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三)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民防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在全市民防系统中,指导协调区级民防法宣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市、区民防办年度工作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各区民防办、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内容,深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地址:复兴中路593号 | 电话:24028888 | 邮编:200020
copyright©2009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办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