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民防办直属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2018年03月29日 )

沪民防〔2018〕18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市民防办直属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市民防办直属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和人员编制

  1、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编制70名。

  2、上海市民防科学研究所,编制40名。

  3、上海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编制90名。

  4、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编制50名。

  5、上海市民防教育培训中心,编制48名。

  二、各直属单位职责

  (一)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职责

  1、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民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承担市民防办审批(含委托审批)的民防工程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3、承担区民防办审批的结建民防工程建设情况的抽查和相关行政处罚。

  4、负责市直属公用民防工程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直属公用民防工程日常使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5、承担区民防办管辖范围内的公用、非公用民防工程日常使用管理情况的抽查和相关行政处罚。

  6、承担本市防空警报违法案件的相关行政处罚。

  7、承担尚未下放给区民防办(特定地区管委会)实施的涉及民防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检查和相关行政处罚。

  8、负责民防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兼顾设防的防护质量监督。

  9、承担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批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0、承担民防建设工程(含兼顾设防)的施工图审查以及对民防建设工程设计和社会化施工图审查质量的抽查。

  11、负责民防工程(含兼顾设防)技术档案的管理以及对区民防工程(含兼顾设防)技术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

  12、承担对区民防办和特定地区管委会民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13、负责全市民防建设工程的定额和造价管理(民防专项投资工程的估算、概算审核,防护(化)设备市场的合同管理以及防护(化)设备价格信息的发布)。

  14、完成市民防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上海市民防科研所职责

  1、贯彻落实本市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科研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民防科研工作计划。

  2、承担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专业的课题研究,包括标准规范编制、新技术研究、新材料研发等。

  3、负责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科技信息研究,包括人民防空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分析研究,以及相关内刊的编发工作。

  4、负责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科普研究。包括研究民防科普方法、研发民防科普器材、编发民防科普期刊、开展民防科普活动等,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社会宣传工作。

  5、开展民防学术交流,承担民防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6、承担全国人防工程情报网等相关工作。

  7、完成市民防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上海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职责

  1、参与全市通信警报、民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标准的制订,承担市民防办年度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和申报以及有关科研开发工作;

  2、负责民防通信网、民防警报网的具体建设任务;

  3、承担市级民防基本指挥所、预备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开设的各项保障任务和日常维护管理,参与指导区级民防指挥所信息要素标准执行、训练培训及维护管理;

  4、承担市民防办接入国家人防办专用光缆骨干网、军队专用指挥网、市委市政府专网等网络终端设备的维护管理;

  5、负责市级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和市级民防指挥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6、执行人防通信信息战备值班执勤任务,承担人防演练、警报试鸣等人防战备和人民防空空情接收和通信警报等防空袭斗争的通信信息保障任务;

  7、负责市级民防战备数据中心的具体建设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市民防办视频监视、电视会议、卫星通信、移动通信等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

  9、承担市民防办计算机网络、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办公自动化及相关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10、承担市民防办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技术保障任务,为信息保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1、完成市民防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职责

  1.负责市民防办总值班室日常管理;

  2.负责民防应急值班和灾情受理,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核化恐怖袭击事件)现场侦检、评估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并参与事故现场处置等;参与地震、建(构)筑物倒塌和重大交通事故等抢险救灾工作;

  3.承担人防防核、防化救援的相关工作;

  4.参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技术指导;

  5.负责市民防办特种救援队伍的组织、训练和管理;

  6.负责市民防办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的日常管理;

  7.负责民防特救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8.负责区民防特种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

  9.负责市民防办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和物资的日常管理;

  10.参与民防救援技术的研究,以及相关规划、预案、训练大纲、装备标准等的编制和修订;

  11.参与人民防空综合训练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并参与民防应急救援的训练、演练;

  12.完成市民防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上海市民防教育培训中心职责

  1、承担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教育培训大纲及教材编写和民防系统干部培训的具体工作;

  2、承担学校民防师资、社区民防骨干、民防志愿者队伍、社会公众以及人防专业队伍骨干培训的技术支持和相关保障;

  3、负责市级民防教育师资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协助做好区、街道乡镇、社区、学校等民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

  4、负责上海市民防科普教育馆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区民防教育培训基地相关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5、负责《上海民防之声》的编发工作;

  6、参与组织开展民防宣传教育活动;

  7、完成市民防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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