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民防办党组关于印发《直属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2020年03月10日 )

  沪民防党〔2020〕7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办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党组
2020年3月2日


直属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和人员编制

  1、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编制70名。

  2、上海市民防科学研究所,编制40名。

  3、上海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编制90名。

  4、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编制50名。

  5、上海市民防教育培训中心,编制48名。

  二、各直属单位职责

  (一)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民防空(民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民防监督管理的规划计划、 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市级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配建结建民防工程、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和拆除补建民防工程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公用民防工程拆除补建、补偿情况的监督管理。

  3、 负责市民防办职责范围内民防建设工程(含兼顾设防)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管理、安全质量监督、档案管理、专项竣工验收管理;承担本市民防专项投资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参与民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负责市直属公用民防工程(除指挥所工程外)的使用和维护管理;负责区属公用民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本市非公用民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监督管理。

  5、负责本市人防从业企业资质审批和从业行为的属地监管。

  6、参与对区民防办、市民防办授权或委托的特定地区管委会民防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7、受市民防办委托,承担民防工程和防空警报设施违法案件的相关行政处罚。

  8、承担市民防办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以及相关事项办理和信息公开;

  9、完成市民防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上海市民防科研所职责

  1、 贯彻落实本市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科研工作规划要求,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民防科研工作计划。

  2、承担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科研项目管理等平台建设。

  3、承担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专业的课题研究,包括标准规范编制、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等研究。

  4、负责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科技信息研究,做好人民防空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与编发;承担民防科研智囊智库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科普策源,包括研究民防科普方法、研发民防科普器材、开展民防科普活动等;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及相关民防社会宣传工作。

  6、 开展民防学术交流,承担民防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7、承担全国人防工程情报网等相关工作。

  8、完成市民防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上海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职责

  1、参与全市通信警报、民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标准的制订,承担市民防办年度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和申报以及有关科研开发工作。

  2、负责民防通信网、民防警报网的具体建设任务。

  3、承担市级民防基本指挥所、预备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开设的各项保障任务和日常维护管理,参与指导区级民防指挥所信息要素标准执行、训练培训及维护管理。

  4、承担市民防办接入国家人防办专用光缆骨干网、军队专用指挥网、市委市政府专网等网络终端设备的维护管理。

  5、负责市级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和市级民防指挥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6、 执行人防通信信息战备值班执勤任务,承担人防演练、警报试鸣等人防战备和人民防空空情接收和通信警报等防空袭斗争的通信信息保障任务。

  7、负责市级民防战备数据中心的具体建设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市民防办视频监视、电视会议、卫星通信、移动通信等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

  9、承担市民防办计算机网络、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办公自动化及相关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10、承担市民防办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技术保障任务,为信息保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1、完成市民防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职责

  1、负责市民防办总值班室的日常管理。

  2、战时参与空袭后果消除,平时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核化恐怖袭击事件)现场侦检、评估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参与事故现场处置等;参与地震、建(构)筑物倒塌和重大交通事故等抢险救灾工作。

  3、承担上海市人防防护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市民防办防护救援队伍的组织、训练和管理,以及物资、器材、装备的维护管理;承担对区民防防护救援队伍业务指导。

  5、负责市民防办防护救援专家队伍的日常管理。

  6、承担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落实人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开展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专业队伍的培训和指导。

  7、参与民防防护与救援技术的研究,以及相关规划、预案、训练大纲、教材等的编制和修订。

  8、负责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协助开展人民防空相关训演练。

  9、负责人民防空综合训练基地使用的协调,协助开展人防战备、民防救援的训演练。

  10、完成市民防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上海市民防教育培训中心职责

  1、负责上海市民防科普教育馆的建设管理,参与民防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级民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

  2、负责人(民)防教育培训教材编写,以及教辅材料的制作;承担市级民防教育师资队伍的组织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3、承担社会面民防骨干、社会公众以及民防志愿者骨干培训的师资保障和技术支持。

  4、承担民防刊物和网络宣传产品的编发,以及官网的信息发布和相关对外联络工作。

  5、承担媒体舆情监控工作。

  6、承担上海民防年鉴编纂工作。

  7、完成市民防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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