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规定》 决策背景 ( 2022年08月20日 )
2002年12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9号)(以下简称《办法》)。2010年12月20日、2015年5月22日、2018年12月7日,该《办法》三次修正并重新发布。该《办法》的发布实施,对本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规范了民防工程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为本市民防工程提升防护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上海作为超大城市,着力创新践行人民城市发展重要理念,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优化民防工程平战服务功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本市民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实际需求,有必要制定更详细、更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的《上海市民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本市民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确保民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完好,战备使用状态良好,民防工程退出序列后管理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