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2年06月04日 )

  2022年,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透明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要工作如下:

一、抓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

一是落实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落实专人专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准确。政策文件栏目要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根据实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要按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本办按照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栏目内容要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上海民防业务属性;内容交叉重复的,要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信息中心)

二是抓好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要逐步开展未对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在上海民防网站上公开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责任单位:法规处、秘书处、起草部门、信息中心)

三是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二、抓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拓展丰富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通过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二是保障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等面向民众服务办事的平台,开展政策解读等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本办年内开展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2次。要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强化线下政策推送,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科宣处、信息中心)

三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上海民防网站发布页面要开放网民留言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文件起草单位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答政策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在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网站知识库与“12345”市民热线知识库、专业知识库要实现共建、共用、共享,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责任单位:秘书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四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要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本办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本办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尝试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可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民防协会)

五是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改革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在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本办要提前统筹部署,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责任单位:秘书处、有关业务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三、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创新抓好全领域目录体系建设和工作成果运用。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要及时更新,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本办要抓好条线指导,出台本系统全领域基本目录,重点做好市、区两级事权区分衔接,确保业务和办事信息全面、系统、准确公开。聚焦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务数据落地共享,加快工作成果开发应用。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信息中心)

四、抓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重要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重点是落实《上海市民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规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的全流程公开,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信息中心)

二是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事变动等信息的及时公开。

(责任单位:秘书处、组织人事处、信息中心)

三是上海民防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及时公开上海民防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信息中心)

四是推进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发展情况。及时公开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发展情况,发布相关出台制度等。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五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主动提供与民众相关的服务类信息和资讯,方便民众获取民防信息。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有关业务部门、信息中心)

五、抓好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是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围绕本办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强化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优化平台意见征询、投票问卷等互动功能。年内上海民防网站IPv6支持率超过90%,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率(实现一级标准)达到100%。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网站的稿源互通。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秘书处、信息中心、宣教中心)

二是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和政府公报。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实行定点、定向信息公开。因工作完成导致公开点撤销的,要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阅权。配合市政府(以下简称“公报”)选登内容,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纳入选登范围,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确保应赠尽赠、赠刊见刊。

(责任单位:秘书处、法规处、起草部门、总窗口、信息中心)

六、落实工作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保障。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切实发挥本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主要领导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配齐配强专业队伍。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将《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三是强化激励、问责和监督。依据《条例》《规定》,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中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每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于次年一季度全面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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