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1年04月23日 )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功能性导向,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进一步提高市民防办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主要工作如下:

  一、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1、明确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责任。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上海民防“十四五”规划。与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合并设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2、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推进民防政策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梳理本办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上海民防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对2010年以来本办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并在上海民防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依照属性予以公开。

  3、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

  二、解读政策,回应关切

  4、精准解读政策文件。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上海民防融媒体平台要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5、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网上互动。优化网上互动渠道,开放上海民防门户网站的网上互动功能,并在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推动上海民防知识库与“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相关处室及事业单位要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

  三、科学决策,主动公开

  6、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民防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在上海民防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结合本办年度重点工作,及时确定并发布本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有关处室及事业单位要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

  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上海民防重大行政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制订涉企政策听取民防协会和民防工程行业协会的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办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8、办好政府开放活动。围绕民防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每周四(工作日)下午列为政务公开咨询日,在民防大厦设立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咨询日期间开展政府开放活动,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积极参与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

  四、优化目录,细化内容

  9、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在上海民防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10、注重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为民办实事”和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等,主动融入大局,提供数据服务和数据支撑。加强上海民防门户网站、上海民防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11、细化深化民防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本办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重点围绕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信息,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民防领域公开任务落实。今年我办将重点公开以下内容:上海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民防工程使用及维护管理规定、民防工程使用备案管理规定和民防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守信、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办法等。

  五、建好平台,拓宽渠道

  12、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持续深化上海民防门户网站的平台建设,不断推动民防动态、政务公开、网上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完善上海民防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平台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统一部署上海民防门户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上海民防门户网站无障碍水平。深入推进上海民防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加大政务新媒体对上海民防重要政策制度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13、强化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上海民防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功能建设,充分将窗口服务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窗口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要通过公共查阅点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

  六、加强保障,推进落实

  14、加强责任落实。各处室及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联络人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责任到人。定期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提示,推动公开工作落实落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办年度预算。

  15、加强业务培训。根据“训练演练年”工作安排,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积极开展市民防办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建立健全市民防办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上海民防系统的日常业务工作。

  16、加强工作评估。完善上海民防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民防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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