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民防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0年04月20日 )

  2020年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提高民防工作透明度和政府信息服务水平。

  一、 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贯彻落实

  1、组织专题学习活动。市民防办各机关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抓好《条例》和《规定》的组织实施和专题宣传,广泛动员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旧《条例》《规定》内容变化,营造贯彻实施《条例》《规定》的良好氛围。

  2、规范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务公开下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依据和信息公开年报等四部分内容,并以清单形式在上海民防门户网站及有关平台上集中公开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及时发布工作年报。格式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除涵盖法定报告内容外,还要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报告对上海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4、完善上海民防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根据本办依申请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上海民防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当面、邮寄方式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上海民防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等办理程序,办结结果以及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也要全面及时录入。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民防信息,可以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原则上,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

  5、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对照《条例》和《规定》有关主动公开范围的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今年我办将重点公开以下几项内容。

  大调研工作推进。及时公开年度大调研工作课题,并分阶段公开大调研工作成果。

  上海民防“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及时发布上海民防“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网上征集意见并公开意见征集利用情况。

  上海民防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及时公开上海民防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推进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发展情况。及时公开长三角人防一体化发展情况,发布相关出台制度等。

  加强民防系统队伍建设方面的情况。及时公开上海民防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二、 抓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

  6、落实“三同步”要求。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政策均需进行解读,全面实现政策文件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

  7、明确政策解读重点。要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重点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

  8、拓宽政策解读方式。上海民防融媒体平台积极开展一图解读、微视频、海报等多元化解读。

  9、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上海民防微信微博、上海民防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10、抓好舆论引导工作。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维护上海民防形象和公信力。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要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

  11、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发布本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上海民防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列入目录的政策性决策事项,均要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12、及时公开公众意见。通过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其他形式和渠道专门听取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专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市民防办有关会议,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

  13、拓展公众参与活动的渠道。做好民防“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和落地效果的公开,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民防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每周四(工作日)下午列为政务公开咨询日,在民防大厦设立政务公开服务窗口,提供上海民防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意见收集反馈、公众参与事项咨询联系等服务,配备有关查阅设施、设备, 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咨询意见和依申请现场办结比例。

  三、 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14、基本建成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年内基本建成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的上海民防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在年内通过上海民防门户网站发布民防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处室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标准确认,确保本办公开目录的完整性、准确性。结合业务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与区民防办协同配合,同步开展民防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1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动态更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政府通办事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等清单,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创新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行惠企利民政策、办事指南分类主动推送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及时主动提醒,确保服务对象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四、 抓好平台管理和服务能力

  16、加快完成上海民防网站集约化建设。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与集约化平台做好数据对接,内容共享。完成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上海民防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加强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全面落实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等要求规范。

  17、提升上海民防网站公开专刊建设。推进上海民防网站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网上互动等栏目的整合和改版,提升上海民防网站作为宣传及政务服务大本营的功能,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实现民防信息一网可查、全网通查,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18、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打造“中央厨房”上海民防融媒体中心,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并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引进第三方力量参与解读材料制作。通过政务新媒体有效引导舆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按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19、落实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使用。强化工作平台日常使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熟悉系统操作,及时查看处理待办事项,有关人员要做好依申请办理、公文备案等模块的数据录入和维护。加强工作平台与上海民防网站数据库、网站监控平台的联通和联动,提高对公开专栏和公开内容的在线监测和督查能力。

  五、 抓好相关保障工作

  20、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在各处设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安排,有序推进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21、抓好学习培训。举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授课,课程设置要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并将区民防办纳入本办政务公开培训对象,切实加强对区民防办的工作指导和督促,积极开展全市民防系统政务公开专项培训。

  22、加强考核评估。要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探索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将政务公开开展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地址:复兴中路593号 | 电话:24028888 | 邮编:200020
copyright©2009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办 All Rights Reserved